惠府辦〔2011〕6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業經十屆16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安全監管局、發展改革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惠州市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實現2020年全國安全生產狀況根本性好轉的關鍵時期,也是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承前啟后和加快建設“惠民之州”的重要時期。搞好安全生產對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健康運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快轉型升級、升華惠民之州、建設幸福惠州具有重大意義。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推進安全發展,全面做好“十二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惠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依照國家和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編制要求,結合惠州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特制定《惠州市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
本規劃是惠州市“十二五”重點專項規劃,是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是政府和企業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重要依據,主要內容包括:發展條件、總體要求、主要任務、重點工程、保障措施等五個部分。
一、發展條件
(一)發展基礎。
1. 主要目標和任務基本完成。“十一五”期間,惠州市委、市政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加強安全生產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工作來抓,積極應對“5?12”汶川特大地震、“4?14”青海玉樹大地震等自然災害與國際金融危機挑戰,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開展“安全生產落實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安全生產年”活動,突出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宣傳教育行動,全力以赴做好省運、亞運期間安全生產保障工作,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杜絕了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了較大以上事故,一般事故明顯減少,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逐年下降,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連續五年完成省下達我市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在實現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安全生產狀況總體上保持了平穩態勢,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環境。
2. 安全生產總體水平提高。“十一五”期末,我市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與“十五”同比下降73.6%,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同比下降60.8%,下降幅度高于全省69.8%和51.9%的平均水平;各類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59.2%和53.8%;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9%。五年平均事故起數降幅為16.5%,死亡人數降幅為14.3%,每年平均少死68人;生產安全事故起數由2005年的2866起下降到1169起,降幅達59.8%,安全生產形勢持續保持穩定好轉的勢頭,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持續增強。2010年,惠州被評為“中國十佳最具幸福感城市”、“人民滿意城市”。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惠州居民幸福感居全省第一。
3. 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初步形成。出臺了《惠州市舉報安全隱患和安全違法行為獎勵試行辦法》、《惠州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管理辦法》、《惠州市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等一批規范性文件。完成了市、縣(區)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單獨設置,基本組建了市、縣(區)兩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全市76個鎮政府(街道辦)成立了安全監管機構,配備了564名專(兼)職安全監管人員;819個村(居)委會建立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879名安全巡查員或安全協管員,“三級機構、四級網絡”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力量不斷得到充實和加強。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和覆蓋全市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管理體系,完善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制度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檢查督查、聯合執法、事故責任追究等制度,安全生產工作逐步法制化和規范化。
4. 執法監察體系全面構建。市、縣(區)兩級全部組建了執法監察機構,現有執法監察人員49人。創新安全監管體制和工作模式,全面鋪開鎮(街道)委托執法。貫徹落實了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嚴格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法查處各類事故和安全生產違法違紀行為,維護了安全生產的正常秩序。
5. 重點行業領域監管得到強化。嚴格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高危行業企業市場安全準入制度,強化源頭管理,持續集中開展了以重點行業和領域為重點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6.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有效保障。市、縣(區)加大安全投入,從2007年開始設立政府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每年投入1500多萬元,重點強化了安全生產隱患整治、應急救援、監控防治、技術進步和宣傳教育,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水平。
7.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卓有成效。各級政府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作為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來抓,不斷延伸和拓展工礦商貿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建筑、消防安全等行業領域,培訓各類人員30多萬人;精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一系列活動宣傳,努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全社會安全生產意識普遍增強。
8. 科技支撐能力明顯加強。安全科技成果得到推廣與應用,提升了安全生產整體科技水平;全面實施“金安”工程,信息化技術應用于安全生產領域,建立了安全生產電子政務系統、應急救援指揮平臺視頻監察系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GIS電子地圖建設,開創安全生產領域應用的全國之最。
(二)發展環境。
“十二五”期間,我市安全生產工作既面臨許多發展機遇和有利條件,同時也面臨新形勢、新挑戰。
1. 發展機遇。
一是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全社會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普遍提高,“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不斷加強,安全責任體系不斷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行動不斷深化,安全生產投入不斷增加,安全科技快速發展,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向縱深推進,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同時,社會公眾對自身安全健康權益的保護意識不斷增強,社會輿論對安全生產狀況日益關注,對提升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效能、提高事故災難應對處置能力以及對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必將產生強大的推動力。
二是“十二五”期間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努力實現科學發展新跨越的重要時期,也是實現國務院確定的“到2020年,全國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性好轉”目標的關鍵時期,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轉型升級、升華惠民之州、建設幸福惠州”,全面實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監管、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群眾參與”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為安全發展奠定了基礎。
2. 面臨的挑戰。
“十一五”期間,我市安全生產成績斐然,但形勢仍然十分嚴峻。
(1)存在問題。
較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我市平均每年發生較大事故11起,2010年發生了7起較大、1起重大交通事故,超出省下達的控制指標。
事故總量依然較大。近5年,我市平均每年發生事故1595起,死亡467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約占事故總起數和總死亡人數的60.7%和94.6 %;火災、建筑施工、在用建筑物和城市公共設施設備安全事故也時有發生;少數縣、區行業領域事故多發、指標超控。
“三違”問題比較突出。我市農民工有近百萬之多,文化專業素質普遍較低、技能水平相對較差、安全意識比較缺乏,因此對安全技能培訓帶來了很大壓力。農民工和非公有制企業職工是事故的主要受害群體。5年來,農民工因事故平均每年死亡人數約占事故總死亡人數60%以上,非公有制企業事故平均每年死亡人數,約占總死亡人數75%以上,因違章操作造成事故占70%以上,因未接受安全培訓占60%以上。
重點行業和領域的事故風險大。尤其在石油化工、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和交通運輸等危險性較大的行業和領域,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業還將在一定時期內存在,而且我市危險化學品的生產、運輸經營規模總量較大,雖然事故數量少,但仍存在違章操作和工藝設備缺陷等不安全因素,給全市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帶來了一定的風險。
職業危害問題仍然突出。目前,部分工礦企業存在不同程度的職業危害,塵肺病、職業中毒仍是主要的職業病,約占職業病病人80%以上。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廣泛應用,防治工作面臨新的課題。
(2)主要原因。
安全發展意識不夠強。一些政府部門和企業沒有樹立正確的安全政績觀,忽視安全發展觀,對安全生產缺乏足夠認識,存在重經濟、輕安全的傾向,未把安全生產納入社會發展和企業總體發展規劃。“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沒有落到實處,一些企業安全生產還沒有成為自覺行動。
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專業人才缺乏、技術裝備落后、經費預算不足的現象較為普遍。安全生產科技研發和基礎性理論研究力量薄弱。部分企業仍然缺少安全設施、防護用品和安全培訓等方面的必要性投入,安全生產欠賬嚴重,尤其是一些老工業企業和中小企業,生產工藝技術落后,設備老化陳舊。全市重大危險源數量多、分布廣,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動態監控管理體系,一些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重大事故隱患尚未得到徹底有效治理。
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投入、安全環境等方面與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清潔發展、持續發展的要求差距較大,安全生產管理混亂,甚至有些企業不顧職工生命安全,違法違規生產。政府的綜合管理和有關部門的行業管理體制尚不完善,有的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意識不強,在安全生產上投入的精力不夠,甚至存在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縱容和庇護非法生產行為。
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滯后于經濟發展。部分縣(區)、鎮(街道)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制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還不夠健全,人員、編制、經費不足,以及設施和設備落后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與“十一五”時期提出的“保障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和裝備到位”還有差距,安全生產執法水平和能力不能完全滿足安全生產監管需要。
安全生產支撐體系不夠健全。重點行業風險高、事故總量高、道路交通事故多、技術裝備水平低、從業人員素質低的問題仍然十分嚴重,防范抵御事故災害的能力總體上需要較大提高,應急救援、安全科技等支撐體系還不完善;科技支撐力量薄弱,基礎設施和宣傳教育培訓方式、手段落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缺乏統一規劃,應急管理意識淡薄,應急救援體系不健全,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不足,規模小,應急救援裝備匱乏,應急管理薄弱,不能對突發事件實施快速、有效的應急救援。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健全和完善黨委領導、政府監管下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明確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政府監管責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和宣傳教育行動,全面加強法制體制機制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著重提升監察執法能力、技術支撐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推進“科技興安”,促進安全發展、倡導安全文化,為加快轉型升級,升華惠民之州,建設幸福惠州,提供強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總體目標。
杜絕特別重大事故,有效遏制較、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職業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初步實現安全生產工作從注重治標向標本兼治、重在治本轉變,從注重抓事后處理向抓事前預防轉變,從注重增強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向增強全民安全意識轉變,從注重控制傷亡事故向全面做好職業安全健康工作轉變,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
(三)分類目標。
1. 各類事故控制目標:全市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穩步下降。到2015年,全市億元地區生產總值(GDP)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6%,工礦商貿企業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6%,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
2. 重點行業和領域目標: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特種設備、水上交通、漁業船舶、農業機械、水利、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狀況明顯改善。
3. 安全生產體系建設目標:形成較為完善的市、縣(區)和鎮(街道)三級安全生產監管體系、信息管理體系、安全生產監測預警體系、宣傳培訓教育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監察執法水平以及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有明顯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
加強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保障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設置及人員、設施、裝備和經費等配備到位。強化政府安全監管,完善市、縣(區)、鎮(街道)三級監管和行政執法體系,并向村(居)延伸安全監管網絡,努力提高各級監管監察機構的執法能力。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也要依法配置行業安全監管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監管人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各項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二)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
加快職業安全健康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建立職業危害信息數據庫,嚴格實行職業危害申報和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加強非煤礦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監管監察,建立職業危害事故隱患監控體系,完善職業健康危害應急救援體系。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開展重點職業病防治攻關。到2015年,新發塵肺病病例年均增長率由2010年的8.5%下降到5%以內;硫化氫、一氧化碳、氯氣等主要急性職業中毒事故逐年下降;涉塵、高毒等職業危害的用人單位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90%以上;用人單位職業危害申報率達到8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志設置率達到9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70%以上;粉塵、毒物、放射性物質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0%以上;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預評價率達到60%以上,控制效果評價率達到65%以上;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60%以上;職業病防治監督覆蓋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嚴重職業危害案件查處率達到100%。
(三)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
道路交通:健全完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協調機制,推動全市各級政府進一步完善、落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制度;以推廣仲愷高新區瀝林鎮工作經驗為載體,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繼續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程,不斷提高交通參與者安全意識。進一步建立完善駕駛員、車輛、道路和車屬單位源頭監管機制,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道路運輸企業規范化管理,加強對車屬單位及客運車輛、校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及其駕駛員的資質管理,健全交通安全責任制;加強駕駛員培訓、考核和機動車安全檢驗工作,防止不合格駕駛員、車輛上路;加大治理力度,建立產銷單位監管機制,遏制超載超限現象;加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實行道路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責任倒查制度。強制推廣應用車載GPS,實現交通運輸企業車輛監控網絡化、信息化,進一步健全與全球定位系統裝備相匹配的安全管理制度,實現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長途客運車輛的跨區域動態監控。實行社會性宣傳教育與嚴格交通執法并舉,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傷亡率。
水上交通:以大亞灣、東江、西枝江、淡水河水域和風景旅游區水上安全管理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海上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海上和內河交通(污染)事故預防體系。建設惠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并按時投入使用,加快惠州海事監管基地(執法、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繼續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建立各級有關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聯合稽查機制。加快內河船舶交通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全市重點水域、重點航段的水上電視監控網。
消防工作:加強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開展對建設工程、人員密集場所和公共區域火災隱患的整治,全面實施公眾聚集場所應急逃生疏散演練,加強農村和城市社區消防工作。逐年增加政府的投入,按國家消防站建設標準,完善消防站建設,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裝備和設施,建成海上消防應急特勤中隊并投入使用。
危險化學品:完善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聯席會議的協調機制,落實各監管部門的責任。嚴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的市場準入、選址規劃的管理,初步形成以高新技術、高附加價值、高功能化產品和低能耗、清潔環保、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為特征的現代化化工生產園區。對威脅城市公共安全或飲用水源地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采取“治理、限產、轉產、搬遷、關停”等措施進行重點整治。嚴格項目審批,加強源頭控制,選用無危害消除或危害程度低的生產技術,消除、減少和控制工作場所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選用無毒或低毒、不燃或可燃的化學原料替代品。將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和劇毒溶劑等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及運輸環節作為監管的重點,督促企業進行嚴密監控。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以加強載運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安全監管和危險化學品港口作業安全監管為重點,完善監管系統和船舶引航設施建設,加強危險貨物港口作業現場管理。
非煤礦礦山:采取總量調控、逐年壓縮的原則,通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禁止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整頓關閉違法生產的非煤礦礦山,推動非煤礦礦山實現規模化、集約化和規范化生產;做好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工作,全面實施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全面實行非煤礦礦山企業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經濟政策,推進資源整合和規范化生產,整頓關閉違法生產的非煤礦礦山。
建筑施工:進一步理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加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動態監管,強化高處墜落、施工坍塌等多發事故的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體系。
特種設備:加強特種設備基層監管能力建設,改善監管條件,嚴把特種設備安全準入關。繼續開展氣瓶、壓力管道、危險化學品承壓罐車、起重機械以及取締土鍋爐等方面的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檢測能力,提高檢驗區域的覆蓋率。
(四)深化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隱患治理。
堅持“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突出重點”的原則,進一步深化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煙花爆竹、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和領域的專項整治。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加強源頭預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開展對工業設施安全距離不足問題的治理。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產品、工藝和設備,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檢測、評估、監控,制定應急預案,落實監控責任。重點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基本建成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完善全市安全生產信息更新和分級管理制度。重點治理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種設備、交通運輸、水利、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業與領域的重大事故隱患,采用掛牌督辦或聯合整治等措施,每年跟蹤一批,依法治理一批。
(五)強化安全生產培訓。
加強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及其它中小企業安全培訓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探索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培訓與安全培訓相結合的有效途徑。加強安全培訓機構建設,嚴格培訓要求,實行考培分離,規范考試組織,確保培訓質量。“十二五”實現依法培訓,應培盡培,以查促培,全市安監系統監管監察人員培訓率達到100%,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培訓率達到100%,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率達到100%,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率達到100%,企業全員接受安全培訓達標率100%,復培復審完成率100%。強化企業全員全過程培訓和考試考核管理,強化新知識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培訓,尤其重視農民工培訓效果;完善培訓手段,提升培訓機構和流程的規范化建設。
(六)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倡導以人為本和職業安全與健康的安全理念,強化安全生產專業教育、職業教育、企業教育和社會化宣傳教育。廣泛開展安全社區建設,把普及安全知識教育納入中、小學教學內容,提高全民安全素質。建立輿論宣傳和公眾監督機制,完善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制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和“安康杯”競賽等群眾性活動,提高安全宣傳教育普及率。
(七)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
規范全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加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交通、建筑、燃氣、特種設備、消防、民航、旅游等有關行業與領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依托市綜合應急救援支隊,整合相關救援資源,建設區域性應急救援基地和專業化應急救援隊伍,有效提高城鄉社區綜合防御事故能力和應急救援能力。加快與珠三角區域、深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合作事項的協調推進力度,規劃建設深莞惠安全生產合作示范區,全面融入珠三角區域一體化。
(八)提升科學技術支撐能力。
繼續實施“科技興安”、“科技促安”戰略,加強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以礦山、建筑、冶金、化工、輕工、電子、紡織、建材、機械、交通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加強與國家、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機構合作,開展事故預防與控制、職業健康與衛生安全等科學研究。加快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加強安全生產應用系統的開發,建立定性定量分析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對重點監管對象建立安全生產基本情況、行政許可、安全檢查、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應急救援、事故檔案等專用數據庫。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發展,不斷滿足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對安全生產咨詢服務的需求。大力推廣成熟、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產技術和裝備及防護用品的應用。培養和引進高素質人才,設立惠州市安全生產總工程師,負責安全技術工作。
四、重點工程
“十二五”期間重點工程項目是著力破解安全發展中的難題,攻克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諸因素的關鍵,必須緊緊圍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科技需求,保障安全生產投入,提高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急救援、安全科技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安全生產,促進安全發展,力求在“十二五”末提前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程。
“十二五”期間我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程主要以 “兩基地”為主題,滿足生產經營單位系統化、長效性、靈活性、低成本等培訓需求,建立多層次、高效率、廣覆蓋的安全培訓遠程公共服務體系,為全面開展地區性全員在職安全培訓提供最優秀的專家資源、課程資源和技術手段,為各級政府和安監部門提供全員安全培訓管理平臺和工作抓手,為在各類單位、各類人員中大規模開展安全培訓提供服務。5年內,培訓人數達到50萬人,大幅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減少事故發生,促使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率下降10%~15%。
1. 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各種現代科技手段,通過圖片、實物展覽、聲像影視、模擬情景演示等方式,使警示教育與安全培訓有機結合,展示世界及我國安全生產方面的歷史資料、重特大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狀況,進行事故案例分析以及重大事故的模擬演示,為全市乃至珠三角區域和全省提供安全警示教育服務。在2012年以前,建設危化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模擬事故安全教育室;2015年底前建設消防安全、交通運輸和安全模擬事故以及中小學校安全警示教育基地。
2.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基地。注重加強農民工和企業班組培訓教材以及多媒體教材的開發,逐步形成以文字、音像、多媒體軟件等為載體,適應分級分類培訓需要,質量較高、實用性較強的立體化教材體系。積極爭取國家、省和地方共同扶持的方式,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示范基地。依托省、市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建設2個市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綜合實訓基地。
(二)安全生產事故防范與隱患治理工程。
進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管理防范事故,不斷創新政企合作模式,在源頭上做好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防范,完善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系統,推進企業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政府監察的系統建設。按照分級分期的原則,組織對城市公共基礎設施、人員密集場所、城市軌道交通(地鐵)、石化企業、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物流設施、公路危險路段和鐵路平交道口等構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設施、場所進行治理。加快搬遷城區居民區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企業。實施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低的非煤礦礦山等企業治理工程,建設非煤礦礦業安全發展示范區。2013年,建成市生產安全事故鑒定中心,負責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所需的相關技術鑒定和技術分析工作;創建生產安全事故技術鑒定實驗室,為事故調查提供所需要的相關技術鑒定和技術分析報告。
(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保障工程。
建設安全科技、安全檢測檢驗、安全物證分析、安全技術推廣與服務、安全生產中介機構與安全生產監管緊密結合等體系;推廣安全生產技術保障設備設施,建立安全生產技術保障體系,提高安全生產技術保障能力。主要項目有:
1. 全市所有采用危險工藝的化工生產裝置和高危險化工儲存裝置全部完成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技術改造工作。“十二五”期間,必須有必要的科學技術支撐,設立職業安全健康技術檢測中心,建成有毒有害氣體、工業粉塵等2個安全技術檢測室,行使政府賦予的職能,對全市重點部位和重點設施設備提供檢測檢驗技術,并對重點部位和重點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進行鑒定。
2. 落實非煤礦礦山地下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經濟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建設,在露天非煤礦礦山繼續推行中深孔爆破和液壓錘二次破碎技術。
3. 在建筑施工企業的塔吊安裝安全監控系統,適時對運行中的塔吊重量、扭矩及提升高度進行全程監控。
4. 對危險貨物運輸等5類車輛GPS監控系統進行升級改造,確保全市的所有客運車輛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都安裝GPS監控系統,并配備聲像監控裝置。
5. 完善城市管網安全監管系統。加強地下管道、熱網、天然氣網、煤氣網、污染管網、光纖及有線通信網絡安全監測,防范城市建設過程中破路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為城市建設、突發事件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保障。
6. 所有的大型商場、高層和地下建筑全部強制安裝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7. 加快漁業安全生產指揮通信系統建設,在全市漁業船舶上安裝配備安全生產指揮通信終端、防碰撞自動識別終端(AIS)、集體救生設備和漁船進出港IC卡電子標簽,減少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項目。
開展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推廣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調度系統、應急通訊系統等,完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逐步形成覆蓋全市、組織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水平。重點抓好以下幾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1. 啟動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規劃和建設;
2. 建成大亞灣消防海上特勤站;
3. 建成石化區域封閉式管理系統和應急指揮平臺;
4. 建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十二五”期間,結合我市特殊的道路交通地理位置和石化行業支柱產業的實際,在惠東縣和博羅縣建設我市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卸載基地,為危險化學品(2類一項、3類)提供應急卸載,提高我市轄區內應對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過程中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為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五)安全生產綜合信息管理網絡系統建設工程。
建設完善全市統一的安全生產綜合信息管理網絡系統,實現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以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之間安全生產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建設完善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特種設備、道路交通、城市軌道交通、鐵路道口、水上交通、海洋漁業等行業動態安全監管網絡系統。建設完善覆蓋各地區、各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快速報警系統和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
五、保障措施
“十二五”時期,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監管、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群眾參與”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實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加大政策引導、資金投入和監管監察力度,保證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實現和主要任務的完成。
(一)堅持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安全生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黨委、政府要牢固樹立“發展經濟是政績、抓好安全生產也是政績”的理念,把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與安全生產工作結合起來,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安全與轉型的關系、安全與幸福的關系,切實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將安全生產重要指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推進,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設安全、和諧、幸福惠州。
(二)強化安全生產責任。
加強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落實政府安全監管職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層層落實責任,做到管人、管事與管安全相結合。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企業自我約束和自我完善機制,確保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對本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各行業主管部門將安全生產納入本行業發展規劃,對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加大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考核權重,進一步完善群眾監督參與機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三)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
各級政府要以抓基層、抓基礎為切入點,大力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執法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完善各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機構,保障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人員、裝備、設施、資金投入到位。加強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產監督執法水平和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
(四)加強安全生產法治和標準化建設。
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為核心,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事故調查處理、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審查、重大危險源管理等規章、規范性文件。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做到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并強調通過嚴格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推進達標工作。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的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機制,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取締非法企業,提高執法效能和權威。嚴肅查處失職瀆職行為。
(五)完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
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化安全生產投入機制,制定和完善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有利于安全生產的經濟政策,拓寬安全生產投入渠道,形成以企業投入為主、政府投入引導、金融和保險參與的多元化安全生產投融資體系,引導和吸引社會資金進入安全生產領域,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投入,用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安全生產執法監督、監管技術裝備建設、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重大危險源監控監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責任事故隱患整改等方面。支持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示范推廣,以及重點行業、領域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和安全技術改造。企業依法提足折舊費、安全費用等專項資金,優先用于隱患治理和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藝和設備。
(六)建立經濟政策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制。
探索建立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制,在工傷保險資金中設立專項基金,專門用于事故預防和社會性的安全宣傳培訓。進一步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適時推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制,提高事故多發、職業危害嚴重的企業的繳納標準。加強對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制度。到2015年,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制度,以及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并鼓勵團體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七)實施科技興安戰略。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安全科技的投入,鼓勵并支持安全生產基礎項目研究和關鍵技術難題的科技攻關。積極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提高生產裝備自動化水平,不斷改善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和條件。面向基層和企業,加強安全工程師培訓、考核、評聘和管理,著力培養懂安全、有技術、會管理的安全生產專業人才。加強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的安全生產科技和專家隊伍。
(八)營造良好的安全文化環境。
堅持安全發展,把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傳播“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把安全生產納入宣傳思想工作的總體部署,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公益范疇,開辦公益性的專題欄目,大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普及安全生產知識。積極倡導社會安全理念,強化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意識, 激發人民群眾自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技能,提高人民群眾安全素質。堅持正面引導,宣傳安全生產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支持電視、廣播、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輿論監督,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曝光生產安全事故和違法行為,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保護意識和參與、監督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主動性。廣泛發動和組織群眾參與,團結帶領群眾共同構建安全生產環境。在機關、學校、社區、企業和農村定期舉行展覽、講座等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教活動,優化安全文化環境,將安全文化作為企業章程和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樹立企業員工的安全生產主動意識,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良好氛圍,推動我市安全生產再上新臺階,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建立安全、和諧、幸福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