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函〔2017〕3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惠州市加強公共衛生安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和計生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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