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2017〕1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實施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工商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1日
惠州市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深入推進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全面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努力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廣東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緊緊圍繞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堅持貼近企業需求,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開辦環節,完善改革措施,改革服務方式,構建“統一規范、高效便利、公開透明、信息共享”的開辦企業服務體系,打造營商環境新高地,激發投資創業活力,為我市以更好質量更高水平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建設綠色化現代山水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簡政放權,放寬準入準營條件。
1. 深化企業名稱登記改革。進一步簡化名稱登記程序,探索建立自主選擇商事主體名稱,自主申報,并對申報的名稱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制度。落實無行政區劃名稱和冠省名稱在縣(區)就近辦理,提高名稱登記便利度。(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2. 深化住所登記改革。貫徹落實《惠州市商事主體住所工商登記管理規定》(惠府〔2016〕204號),放寬登記條件,簡化住所登記手續,細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住改商”登記條件,出臺實施細則和辦事指南,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在仲愷高新區推行住所自主申報制和集群登記改革試點。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公安、環保、安全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對應當具備特定條件的住所、經營場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變房屋性質等從事經營活動的,依法進行監督管理;涉及許可審批事項的,由負責許可審批的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審批并進行監管。(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公安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安全監管局、城管執法局、房產局、公安消防局以及相關的市行政審批或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3. 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開展商事登記后置審批分類改革,通過“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告知承諾”等,改革后置審批方式,解決企業獲得商事登記主體資格后,仍存在審批事項多,辦證困難,“準入易準營難”,“準入不準營”等問題,推動商事制度便利化改革從準入環節向企業準入、準營、退出各環節延伸深化。(責任單位:市工商局、編辦以及市相關行政審批或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二)多證合一,壓縮辦事環節。
1. 推行“多證合一”改革。按照“應合盡合”的原則,最大限度整合涉及市場主體登記、備案等有關事項,實現《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刻章許可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機構信用代碼證》、《原產地證表》、《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電子口岸企業入網資格審查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旅行社設立分社備案》、《旅行社設立服務網點備案》等證照的“十八證合一”。(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編辦、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商務局、旅游局、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中心、貿促會,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海關,惠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多證合一”涉及的相關審批、備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2. 實施開辦企業“集成服務、一次跑動”。以行政服務中心“一門式”改革為基礎,以現有的“一網式”為支撐,將開辦企業涉及環節,按照“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采集、一個平臺、數據互認”的原則,構建“集成服務”服務模式,以信息共享為核心推動部門銜接和業務協同,實現開辦企業“一次跑動”。(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地稅局、編辦、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商務局、工商局、旅游局、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中心、貿促會,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海關,惠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多證合一”涉及的相關審批、備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三)信息支撐,強化數據共享。
1. 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改革。全面推開電子營業執照發放工作,公示版電子營業執照直接納入省電子證照庫,并擴大電子營業執照在網上辦事大廳,中介超市和電子商務等領域的應用。依托電子營業執照,試點引入數字證書和電子表單等技術,實現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提高商事主體登記的信息化、便利化、規范化水平,最大限度利用網上辦事大廳,梳理“零上門”事項。(責任單位:市工商局、編辦、發展改革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2. 搭建涉企數據資源共享交換體系。搭建涉企數據資源共享交換體系。優化完善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與交換平臺,將各部門業務系統涉企數據與市信息資源共享與交換平臺進行對接與歸集,實現跨部門涉企數據信息互聯互通。(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地稅局、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務局、工商局、統計局、房管局,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供電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根據企業數據資源共享需求發展情況可適時增補責任單位)
(四)優化服務,實現便利高效。
1. 暢通咨詢服務渠道。開設“惠州開辦企業便利通”微信服務平臺,統一制作發布開辦企業全景式流程圖、時間表及各環節的辦事指南,提供完整、權威和實用的開辦企業信息,完善12345平臺內有關開辦企業的資料庫,加強接線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開辦企業前期咨詢便利度。(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公安局、商務局、旅游局、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中心、貿促會,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海關,惠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多證合一”涉及的相關審批、備案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2. 深化政銀合作。發揮銀行服務體系、服務網絡成熟的優勢,構建政銀跨界合作新模式,企業登記機關與銀行在代辦工商登記服務、聯合發行具有金融功能的電子營業執照、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賬戶開戶便捷化、信息共享等領域開展全面合作。(責任單位:市工商局,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及相關商業銀行,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3. 打造舒適便利的辦事環境。堅持以“美觀大方、風格一致、形象統一”為原則,科學配置服務窗口和人員,做好開辦企業便利化服務指引,實現政務服務“一窗通辦”,設置各類自助設備,提升智能化服務水平,方便辦事群眾,避免企業和群眾在不同部門之間來回奔波。改造提升市行政服務中心,有效解決了群眾辦事停車難問題,營造管理有序、環境優美、服務完善、文明和諧的辦事環境。(責任單位:市行政服務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由惠州市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推進改革工作,將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工作列為市、縣(區)及相關責任單位的年度工作重點任務,并納入督辦事項,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工作職責,制定切實可行配套制度和措施,明確重點任務和完成時限。
(二)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根據開辦企業的實際業務需求,合理配備窗口服務人員,有效解決目前業務需求與窗口服務人員嚴重不匹配的突出問題。同時,要為信息化配套建設和完善實體服務大廳建設等項目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
(三)加強宣傳引導。依托報紙、網絡平臺、微信、手機短信等多種渠道,進一步加強對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的宣傳解讀,做好政策宣講和輿論引導工作,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改革,努力營造全社會理解、關心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確保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各縣、區要按照“政府領導、分工負責、協作配合、全面推進”的原則,參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區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