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金擔〔2017〕7號
關于對粵財普惠金融(惠州)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董事的批復
粵財普惠金融(惠州)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變更董事申請書》(惠擔發[2017]2號)收悉,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0年第6號)和《廣東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粵府令第149號)的精神,經我局對你公司董事擬任人梁偉華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符合任職資格有關要求,同意你公司董事由劉斌變更為梁偉華。
惠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