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惠州、陽江、茂名市金融工作局,廣東股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商品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相關預算安排已經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批準,2020年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金融發展)總額為5400萬元,主要用于省級重點金融平臺建設和地市特色金融發展。其中地市項目資金已由省財政廳于2019年12月提前下達至各地市財政局,省級項目資金將于近期撥付。為盡快推進項目實施,確保預算按計劃執行和完成既定績效目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緊開展項目實施
省級項目要抓緊籌備落地,確保資金到位后能立即實施。各地市金融局要跟進資金到位和項目開展情況,將專項資金及時撥付至項目實施單位,并跟蹤指導項目開展。各地市金融局于3月18日前將資金到位、項目實施情況書面報省局,省級項目相關情況于3月30日前與當月預算執行情況一并書面報省局。
二、嚴格執行預算支出計劃
各單位要根據粵金監〔2019〕13號文要求建立預算支出執行定期分析機制,每月召開辦公會議研究預算執行和項目開展情況,及時解決項目開展中遇到的困難問題,確保嚴格按計劃完成支出。各單位每月3日前向省局報送上月預算執行情況,如有落后支出計劃進度的情況,要書面說明情況、提出整改措施。
三、圍繞績效目標推進
各單位要按照《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要求,深刻認識到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的重要性,聚焦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推進項目實施。各單位于7月份組織項目進展中期評估,并將書面情況報送省局。
四、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合規
專項資金要嚴格按照申報內容使用,實行專款專用、專賬管理,會計核算和支出憑證要符合規定,不得超范圍、超標準支出,不得虛列支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扎實做好專項資金項目工作,是發揮財政資金穩定疫情促進經濟發展作用的重要手段,是落實中央和省相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嚴格的工作標準推進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確保如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附件:1.2020年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金融發展)地市任務清單.docx
2.2020年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金融發展)績效目標表.docx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