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昌典當有限公司:
你司報送的關于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事項的申請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典當行業監管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審核,同意你司如下變更事項,并換發《典當經營許可證》。
一、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黃海光”。
二、住所由“惠州市惠城區東坡路11號華庭閣1層06號”變更為“惠州市鴻昌路38號永富源御品灣B棟1層15號”。
請你司換領《典當經營許可證》后,嚴格依法依規經營;并督促上述任職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