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
根據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以下簡稱方案)要求,為促進我市小貸、融資擔保公司規范發展,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我局將聯合縣(區)金融工作部門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開展行政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根據省局2023年度行政檢查方案及“雙隨機、一公開”要求,結合2022年小貸評級、融擔評級工作、信訪投訴等情況,抽取檢查對象如下:
(一)小額貸款公司
按照《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2021年度“楷模”評級結果運用指引》,按照2021年度“楷模”評級結果,原則上對AAA級、AA級的小額貸款公司每三年至少現場檢查1次;對A級、BB級每兩年至少現場檢查1次;對B、C、D級每三年至少現場檢查2次。以上所有機構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對E級小額貸款公司視情況組織現場檢查。對投訴舉報較多或出現違法違規等情況的機構,應至少每年組織1次現場檢查。具體事項檢查前另行通知。
(二)融資擔保公司
根據《方案》要求,融資擔保公司抽查比例不低于50%,本次檢查對象不少于3家,檢查對象由隨機抽取,具體名單檢查前另行通知。
二、檢查內容及時間
檢查內容及時間見附表,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檢查方式
召開座談、查閱業務臺賬等。
四、有關要求
(一)積極配合。現場檢查是落實地方金融監管重要方式之一,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務必高度重視、積極配合,準備好現場檢查有關資料,包括近3個月銀行對賬單、客戶名單、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等。公司負責人、財務人員等必須到場。
(二)自查自糾。請各受檢企業根據檢查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將相關情況報送給檢查組。
(三)廉政監督。檢查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政監督有關要求。企業如發現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出現吃拿卡要等違規情況,請徑直向市金融工作局辦公室反映或舉報,監督電話:2169875。
惠州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惠州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行政檢查計劃表
序號 | 檢查對象 | 檢查依據 | 主要檢查 事項 | 檢查 方式 | 實施 單位 | 實施 時間 |
1 | 小額貸款公司 | 《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試行)》《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 | 1.禁止事項排查。主要包括:是否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非法集資;是否存在賬外經營或財務造假問題;是否使用非法手段催債、暴力催收;是否抽逃資本金;是否經營未經批準以及法律、法規不允許經營的業務;是否未經批準跨區域展業等。 2.合規情況。主要包括:是否發放關聯貸款;貸款集中度;利率水平及明示年化利率情況;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情況;融資渠道、融資杠桿是否符合監管規定;重要事項變更是否依法依規報批等。 3.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情況。 4.資產質量和流動性管理情況。 5.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涉法涉訴情況。 6.前期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7.安全生產情況。 | 現場檢查 | 市、縣(區)金融工作部門 | 2023年 7月-8月 |
2 | 融資擔保 | 《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廣東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 1.《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及配套制度等執行情況。包括:是否建立健全融資擔保項目評審、擔保后管理、代償責任追償等方面的業務規范以及風險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是否為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融資擔保;是否為其他關聯方提供融資擔保的條件優于為非關聯方提供同類擔保的條件;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相應的準備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降低對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的融資擔保費率;自有資金的運用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融資擔保公司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規定;是否存在違規收費、虛增擔保規模、未按規定管理降費獎補或代償補償專項資金等。 2.是否按規定向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報告有關事項。包括:融資擔保公司在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變更名稱,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或者變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加注冊資本等,是否自分支機構設立之日起或者變更相關事項之日起30日內向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是否超范圍經營。包括:是否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存款;是否自營貸款或者受托貸款;是否受托投資等。 4.是否按規定計量融資擔保責任余額。包括: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風險權重,計量擔保責任余額;擔保責任余額是否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等。 5.資產比例是否合規等工作情況。包括:是否照國家規定劃分Ⅰ、Ⅱ、Ⅲ級主要資產;凈資產與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擔保賠償準備金之和是否低于資產總額的60%;Ⅰ級資產、Ⅱ級資產之和是否低于資產總額扣除應收代償款后的70%;Ⅰ級資產是否低于資產總額扣除應收代償款后的20%;Ⅲ級資產高于資產總額扣除應收代償款后的30%。 6.配合監管情況。包括:是否按規定及時向監督管理部門報送信息;是否針對前期巡視審計、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等。 7.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涉法涉訴情況。 8.安全生產情況。 | 現場檢查 | 市金融局 | 2023年 7月-8月 |
說明:被檢查機構2022年運營情況(必要時可上溯或后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