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決定在惠州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
2名。
二、資格條件
(一)惠州市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實際參加工作滿3年,歷年年度考核均稱職及以上。
(二)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品德優良、身體健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組織紀律性,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遵循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采取公開考試和嚴格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15日—6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可正常報名)。
2、所需資料:報考者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任職文件復印件及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張。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者需填寫《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現場報名地址:惠城區上排新聯路1號(區政府辦公室秘書科320室)。
(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根據報考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報考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及所填寫的有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和不如實填寫有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并查實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數比例不足1:3,酌情減少選調人數。對確定參加筆試的人選,區政府辦公室直接通知其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初定于7月上旬,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四)面試。依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由區政府辦公室直接通知入圍人員。
(五)考察。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根據總成績,按得分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通過走訪、查閱資料等形式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提出擬錄用建議人選。
(六)選調。根據考察結果,由區政府辦黨組集體討論確定選調人員,并辦理相關手續。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錄用資格。如確無合適人選,取消選調指標數。
四、本公告有關內容由區政府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咨詢電話:238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