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相關公告和文件,現將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時間及科目。筆試定于7月31日上午進行,其中: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8:00—9:30;
《申論》 10:15—12:15。
二、考場分布。考場設在惠州市高級技工學校(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旁),考生筆試的具體試室見附件1。
三、核對準考證。準考證已于7月28日下午發放完畢,請各位考生注意核對準考證信息與本公告及本人報考情況是否相符,如準考證信息有誤的,請抓緊與考務機構聯系,聯系電話:0752-2872708。報名時未上傳照片的考生,請務必在下載打印準考證后及時粘貼本人小1寸正面免冠近照,未貼照片的不得參加考試。
四、到達考場。考生應于筆試當天上午7:30前到達考場,凡在開考30分鐘后(即《行政職業能力測驗》8:30之后、《申論》10:45之后)仍未進入試室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考生須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進入試室,證件不齊者,視為放棄筆試資格。
五、結果查詢。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規定比例,從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考生的筆試成績和結果,可于8月10日后登錄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umanassess.com.cn)和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huizhou.gov.cn)網站,憑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查詢。
請各位考生認真閱讀《考生筆試須知》(見附件2),注意了解考場的交通狀況(見附件3),建議考試前一天(30日)下午到現場察看。考試當天考生應帶齊證件,預足時間,提前到達,勿因證件不齊或遲到而造成遺憾。
附件1:考生筆試試室分布表
附件2:考生筆試須知
附件3:考場地址交通圖
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7月29日
附件1:
惠州市考生筆試試室分布表
考生類別 | 準考證號段 | 試 室 |
報考基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職位的外來務工人員 (類別代碼111) |
111090100101----111090101430 | 教學樓 2 層第1-14 試室 |
111090101501----111090101617
| 教學樓 3 層第15-16試室 | |
報考縣(區)涉工、涉農部門和鎮街公務員職位的本地工人、農民 (類別代碼222) |
222090101701----222090103030 | 教學樓 3 層第17-30試室 |
222090103101----222090104212
| 教學樓 4 層第31-42試室 |
附件2:
考生筆試須知
一、考生進入試室后,須將所攜帶的通訊工具、電子記事本、計算器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等電子設備關閉后,連同非考試物品一并存放在指定位置,筆試完畢離場時取回。
二、考生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三、考生拿到試題本后,請先翻閱檢查,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有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答題紙(卡)規定的位置準確填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等有關信息,不得做其他標記。
四、考試期間,考生應認真作答,不得影響他人,不得提前交卷、退場。考試結束后,嚴禁將試卷、題本、答題卡、草稿紙等帶出試室。
五、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筆試規定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嚴肅處理。
附件3:
考場地址交通圖
附件3考場地址交通圖.doc(點擊下載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