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我市勞教所(強制戒毒所)醫務人員力量,確保市勞教所(強制戒毒所)醫務工作正常運作,保障勞教所(強制戒毒所)學員的救治工作得以順利開展,根據公務員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惠州市司法局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2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國范圍內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選調職位
惠州市勞教所(強制戒毒所)科員2名。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科員以下職務;
2、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73年10月20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臨床醫學專業,具有執業醫師執照,執業科目為內科或全科,具備中級職稱以上者優先;
5、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良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奮敬業;
6、身體健康;
7、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在公務員試用期及最低服務期內的;
2、曾受黨紀、政紀、法紀處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能力測評)、組織考察、體檢、公示、轉任的程序進行。經公開選調程序一時未物色到合適人選的職位,則暫時空缺。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20日。
(二)報名方式
以郵政快遞(EMS)方式郵寄報名,逾期不受理。
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惠州市勞教所(強制戒毒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1),近期同底板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郵寄同時請將報名表和照片電子版發至以下郵箱:hzsfjzzc@sina.com);
2、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各1份,《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以及任免材料復印件各1份,所有復印件由單位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國外學歷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2);
4、郵寄地址:廣東省惠州市下埔大道22號惠州市司法局政治處,郵編:516001,聯系電話:0752-2167012。
(三)報名要求
參加公開選調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與資格。
六、資格審查
惠州市司法局根據選調的資格條件和收到的報名材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惠州市司法局通知其面試時間和地點。未通過審查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七、面試
面試由面試考評小組主持,面試考評小組由選調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專業知識能力、崗位適應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
八、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惠州市司法局組織實施。
九、公示和轉任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惠州市司法局黨組研究決定選調人員,在一定范圍內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惠州市司法局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