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4年分類招錄粵東西北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面試工作已經結束,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合格分數線劃定為54分。體檢定于9月24日進行。現將體檢安排及有關注意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成績、排名和是否入圍體檢情況
請考生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惠州頁面查閱自己的總成績、排名情況及是否入圍體檢。
二、體檢時間
2014年9月24日上午7:30。
三、有關注意事項
(一)入圍體檢的考生,應于體檢當天上午7:30前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張,到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院內(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報到,進行體檢資格審核。現場抽簽確定體檢醫(yī)院。不按時參加體檢或證件攜帶不齊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二)考生到指定地點報到后至體檢結束前不得攜帶和使用與體檢無關的物品,體檢結果公布前不得向體檢工作組以外人員透露體檢序號和體檢醫(yī)院信息,違者取消體檢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對冒名頂替、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
(四)請準備體檢費500元左右。
(五)體檢需空腹。體檢前一晚注意休息,不要飲酒。
(六)體檢過程中,除特殊情況經體檢醫(yī)生批準同意推遲體檢外,考生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按體檢不合格處理。
(七)招錄機關或者考生本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八)對身高、體重、視力、血壓、心電圖等可即時給出結果的體檢項目或事先服用藥物可暫時影響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考生對檢查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
(九)考生需自備簽字筆,用于填寫體檢表上第2頁中有關內容(不得填寫本人姓名,其中“受檢者簽字”按照抽簽序號牌填寫)。
(十)考生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抽簽后由我局統(tǒng)一派車送到體檢醫(yī)院,不得自行前往。請考生提前熟悉集中地點位置和交通路線,預足時間,確保準時抵達,切勿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體檢須知,了解有關體檢程序,并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招考單位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與考生聯系。
如有疑問,請咨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聯系電話:0752-2890801,18319638289。
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