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3日惠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朱麗蘊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游小勇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陳健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陳曉文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饒來新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文貞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溫永宏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董國路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富國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周葵光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藍惠蘭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周偉東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
陳健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陳曉文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饒來新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李文貞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