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惠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鄭曉莉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劉艷妹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衛書平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曾求凡的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鄒輝武的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李遠乃的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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