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2日惠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郭志文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任命岳淑敏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任命楊舉添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李海仁為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徐少雄為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免去池志勇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免去郭志文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免去岳淑敏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免去陳健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