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1日惠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徐火傳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任命黃仲民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
免去江敏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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