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惠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周兢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徐火傳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鄭杰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羅書勇、鄧慶東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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