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惠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丁祥雄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任命楊舉添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任命陳曉文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任命溫永宏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任命饒來新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任命李文貞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任命沈巍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任命覃毅華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李漢加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免去丁祥雄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免去楊舉添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免去陳曉文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
免去沈巍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游小勇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朱麗蘊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免去岳淑敏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免去朱莉娜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曾求凡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