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惠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江永良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王瑞南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
任命黃陳謙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
免去何學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陳向科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王瑞南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免去周葵光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馮思華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