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決定,調劑375名市級事業編制充實鎮街工作力量,讓基層有人有物有權,保證基層事情基層辦、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有人辦。
本次調整要求各縣(區)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核增鎮街事業編制,并對編制使用范圍作出了明確規定:市、縣(區)調整充實到鎮街的事業編制,專項用于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招聘鄉鎮(街道)事業編制人員、鎮村干部“大儲備”、落實“三支一扶”人員政策以及鎮街機構改革需要等,不得超范圍使用下達的事業編制。
據了解,為確保調整工作順利進行,市委編辦還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用編備案管理、加強財政經費保障、開展專項督促檢查等相關工作。
(記者歐陽成 通訊員張遠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