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編外人員筆試已于2025年6月7日結束。根據《惠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規定,現將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在報名網站(https://bm.gd-pa.cn/dzsys/hzsz)公布,考生可于6月11日登錄系統查詢。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各崗位通過筆試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資格復審地點:惠州市職業技能服務中心(惠州市江北市民服務中心11號樓1樓)。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參加,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面試。各崗位入圍面試環節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時,按實際通過資格復審人數進入面試。
2.考生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對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審核資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審核結果現場告知審核對象。
3.考生提供的資格復審證明材料必須齊全、真實。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4.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按以下順序整理(以下材料查驗原件,提供復印件且不予退還):
①《報名表》雙面打印,并在簽名處親筆簽名;
②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③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④有學校或學院公章的就業推薦表;
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
⑥個人相關榮譽證書或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項。其中③,若考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經學信網驗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國(境)外院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項。其中③,若考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申請或其它相關證明。
社會人員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項。其中⑤,如屬于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提供材料⑤。其中⑥,如屬于退役軍人,須提供退役證等相關材料。
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吳先生,2789181。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