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9年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面試工作已經結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此次選調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錄用體檢定于12月16日進行。現將體檢安排及有關注意事項公告如下: 一、入圍體檢人員范圍 考試結束后,體檢對象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從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等額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40%、面試60%合成。若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無法確定體檢對象的,依次按筆試成績、思維能力測驗成績、綜合行政能力測驗成績的高低予以確認。考試綜合成績未達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合格分數線的,以及筆試、面試、專業科目測試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為體檢人員(入圍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體檢時間安排 體檢定于12月16日進行,入圍考生統一組織體檢。面試當天由惠州市統一通知各職位入圍體檢的考生并集中乘車返回惠州市區入住。體檢當天上午7:00—7:20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張,到惠州市入住酒店大堂報到,進行體檢資格審核。當天上午7:40準時乘車集中組織前往體檢醫院。考生未準時集中乘車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三、復檢及程序 根據體檢規定,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當日、當場復檢的除外)。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根據體檢項目的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考生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考生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安排當場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錄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關注意事項 (一)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在報到時須關閉后裝入信封交現場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院時領回。考生到指定地點報到后至體檢結束前不得攜帶和使用與體檢無關的通訊工具等物品,在體檢結果公布前不得對外透露體檢序號和體檢醫院信息,違者取消體檢資格或錄用資格。對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或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場的,取消體檢資格。 (二)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三)體檢需空腹,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體檢前請注意休息和飲食,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以免影響體檢結果。 (四)考生須按體檢表的內容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缺項漏檢。個別體檢項目因特殊情況無法當場檢查的,經體檢醫師檢查批準后可推遲進行補檢。體檢醫師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的相應檢查、檢驗項目。若考生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會影響體檢結果和錄用。 (五)考生需自備簽字筆,用于填寫體檢表上第2頁中有關內容(不得填寫本人姓名,其中“受檢者簽字”處按照抽簽序號牌填寫)。 請體檢考生認真閱讀本公告內容和體檢須知(附件2),了解體檢程序、體檢時間安排和體檢有關注意事項,并熟悉有關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及要求,要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招錄單位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與考生聯系。 如有疑問,請咨詢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聯系電話0752—2890801,2890835。 附件1:惠州市2019年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體檢人員名單 附件2:體檢須知 附件3: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