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有效期規定》及我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際,《惠州市計劃生育低保家庭孕產婦住院分娩政府津貼辦法》(惠府辦〔2015〕20號)有效期于2020年7月10日到期,經征求縣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意見,決定該文到期自行廢止,2020年7月10日以后低保家庭孕產婦住院分娩的對象不再發放政府津貼。
附件:《惠州市計劃生育低保家庭孕產婦住院分娩政府津貼辦法》(惠府辦〔2015〕20號).pdf
惠州市衛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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