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聽證規定》(2003年12月30日國土資源部令第22號公布 根據2020年3月20日自然資源部第1次部務會《自然資源部關于第二批廢止和修改的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省政府令第183號)和《惠州市規范性文件聽證會、論證會工作規范》(惠市司通〔2020〕12號)等有關規定,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決定召開《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現將聽證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地點
時間: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點: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三新南路7號)附屬樓四樓會議室
二、聽證會組成人員
主持人: 劉紅光 惠州市仲裁委員會委員、
惠城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惠城區政府首席法律顧問
聽證員: 袁文峰 惠州學院教授
曾學智 惠州市政府法律顧問、
廣東偉倫律師事務所主任
曾偉志 惠州市財政局 四級調研員
鄭陸威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副科長
魏錦柱 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 副部長
谷長春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3級主任科員
記錄員: 王麗君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辦事員
三、聽證陳述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及《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起草單位。
四、聽證參加人(聽證代表)的產生及申請方式
聽證代表共45人(其中惠城區15人,其他6個縣、區各五人)。戶口為惠州市、年滿18周歲、享有政治權利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在惠州市范圍內設立機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參加聽證的人員須在2020年10月21日17:00前到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征地中心1315辦公室報名并提供身份證原件進行核對、登記。如申請參加聽證的人數少于擬定的聽證代表人數,則按實際報名人數決定聽證代表;如申請參加聽證的人數多于代表人數,則由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以抽簽形式決定聽證代表,其他人員可以參加旁聽。
邀請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協委員2名,由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具體邀請。
聯系人:王麗君,地址: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征地中心1315辦公室,聯系電話:2896358。
五、旁聽申請方式
申請參加旁聽的人員可在2020年10月21日17:00前向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征地中心1315辦公室提出申請并提供身份證原件進行核對、登記,經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批準,可以參加旁聽。
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參加聽證或在聽證過程中擅自退出聽證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特此公告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