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規范我市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的管理,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和被征地村集體合法利益。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關于推進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高效開發利用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20〕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市實際,我局草擬了《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經過調研、部門協調會、廣泛征求意見等程序,反復多次修改完善后已形成《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按照《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惠州市規范性文件聽證會、論證會工作規范》等有關規定,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決定召開《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聽證會。現將聽證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點: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三新南路7號)附屬樓四樓會議室
二、聽證內容
《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三、聽證參加人(聽證代表)的產生及申請方式
聽證代表共45人(其中惠城區15人,其他6個縣、區各五人)。戶口為惠州市、年滿18周歲、享有政治權利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在惠州市范圍內設立機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參加聽證的人員須在2021年10月18日17:00前到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征地中心1315辦公室報名并提供身份證原件進行核對、登記。如申請參加聽證的人數少于擬定的聽證代表人數,則按實際報名人數決定聽證代表;如申請參加聽證的人數多于代表人數,則由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以抽簽形式決定聽證代表,其他人員可以參加旁聽。
邀請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協委員2名,由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具體邀請。
聯系人:王麗君,地址: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征地中心1315辦公室,聯系電話:2896358。
四、旁聽申請方式
申請參加旁聽的人員可在2021年10月18日17:00前向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征地中心1315辦公室提出申請并提供身份證原件進行核對、登記,經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批準,可以參加旁聽。
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參加聽證或在聽證過程中擅自退出聽證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五、其他事項
請各參會人員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參會人員和工作人員佩戴口罩,擬參會人員會前14天內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史、疫情嚴重地區駐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況的,不得參會。
特此公告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