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的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我局起草了《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聽證稿)》。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惠府令98號【2022】〕等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召開《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聽證稿)》聽證會。現將聽證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目的
通過廣泛、深入聽取社會各界及公眾代表意見,加強與有關單位及公眾代表的溝通交流,提高管理辦法制定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二、聽證依據與內容
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惠府令98號【2022】〕要求,對《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聽證稿)》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舉行聽證。
三、聽證會時間、地點及形式
以現場會議形式,計劃于2024年8月中下旬在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舉行(具體時間、會場另行通知)。預計聽證會持續時間約2小時。
四、聽證代表構成及產生方式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代表及旁聽人員。
(一)聽證代表
1.聽證代表組成
本次聽證會共設聽證代表11名,由人大代表、企業、協會或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相關單位代表、社會人士或法律專家組成。
2.聽證代表產生方式
公開報名遴選,相關單位可推選代表,必要時,可通過邀請方式產生。
聽證代表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根據行業特點、專業知識和報名順序,按照持不同觀點的各方人數基本相當的原則確定。
3.聽證代表報名
報名參加聽證會的公民及相關單位代表需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在惠州市居住、生活,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報名參加聽證會的公民及相關單位代表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聽證代表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復印或掃描件);
3.相關單位代表需提供單位證明(附件3,提供復印或掃描件,參會時需持原件參加)。
報名參加聽證會的公民及相關單位代表可以自行下載填寫報名表,連同其它報名材料,通過以下方式之一進行報名:當場遞交或郵寄到指定報名點。
(二)旁聽人員
1.旁聽人員名額
本次聽證會允許旁聽,受聽證場地限制,旁聽人員不超過8人。
2.旁聽人員產生方式
旁聽人員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按報名先后順序確定8名旁聽人員。
3.旁聽人員報名
報名參加聽證會的旁聽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在惠州市居住、生活,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按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報名旁聽順序選取,額滿為止。如申請人數少于擬定人數,則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參加聽證人數;如申請參加聽證的人數多于擬定人數,則由聽證機構根據申請人職業工作背景等方面情況綜合確定旁聽人員。
報名參加聽證會的旁聽人員可以自行下載填寫報名表,連同身份證復印件,通過以下方式之一進行報名:當場遞交或郵寄到指定報名點。
(三)報名時間及聯系方式
報名人員須確認報名表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如填寫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時間:2024年月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現場報名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法制辦(惠州市惠城區惠州大道東平段178號)。
聯系電話:0752-2309358。
聯系人:陳先生。
五、聽證會須知
(一)報名參加聽證會的人員經我局審核合格后獲得參加資格。我局在聽證會舉行10日前確定聽證會參加人員名單,并通過本網站公布。
(二)我局在聽證會舉行7日前將《聽證會通知書》及聽證會相關材料另行送達聽證參加人。聽證參加人憑我局發放的有關憑證及身份證明出席聽證會。
(三)聽證代表應在聽證會前熟悉聽證材料,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聽證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見和建議。相關書面意見或建議應當說明依據和理由,并在聽證會上提交。
(四)聽證會參加人員應當遵守聽證會有關規則,聽從聽證主持人的安排。
(五)聽證會參加人員應當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嘩隨意走動或者其他有影響聽證會正常召開的行為。未經聽證機構同意,不得錄音錄像。
特此公告。
附件: 1.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聽證稿).docx
惠州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