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6〕30號)、《廣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7號)、《惠州市行政機關法律顧問管理辦法》(惠府〔2022〕30號)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市政府外聘法律顧問。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及名額
六名市政府外聘法律顧問(包括專家和律師)。
二、選聘形式及任期
公開選聘,任期三年。
三、選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一般應當是中國共產黨黨員;
(二)忠于憲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
(三)法學專家擔任法律顧問,應當在從事的法學教學、法學研究、法律實踐等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和經驗;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當具有10年以上執業經驗和較強的專業能力;
(四)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具有律師身份的法學專家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還應當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及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規則,熱心社會公共事業;
(六)身體健康,有時間和精力,并愿意以法律專業知識和能力協助政府及其部門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七)律師所在單位已納入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供應商庫。
四、工作職責
(一)為惠州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出意見建議。
(二)應邀為惠州市行政機關領導干部作學法輔導報告,以及為惠州市政府組織的全市性、專項性法律業務培訓授課等。
(三)為惠州市政府的日常政務工作提供法律服務,具體包括:
1. 為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和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意見;
2. 參與政府法規規章草案、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起草、修改、論證;
3. 為政府行政復議案件提供法律意見,協助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4. 參與合作項目的洽談,協助草擬、修改、審查項目法律文書;
5. 審查以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門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政府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見;
6. 協助處理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中涉及的法律事務;
7. 其他需要政府外聘法律顧問參與或者協助處理的法律事務。
五、報名須知
(一)申請
1. 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 報名材料:
(1)《惠州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顧問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需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2000字以內的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包括基本情況介紹、業務優勢及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的基本設想等;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律師執業證書、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3.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將填寫好的報名表電子版及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gwk2167083@huizhou.gov.cn)進行報名,并請聯系惠州市司法局法律顧問工作科(聯系人:吳芷瀅,聯系電話:0752-2167083)確認郵件接收情況。
(2)郵寄報名
將填寫好的報名表及報名材料復印件郵寄至惠州市司法局法律顧問工作科(報名材料請于2024年11月30日前寄出,寄件單日期超出報名截止日的視為逾期)。
郵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區下埔路22號司法大樓501室。郵寄后請聯系惠州市司法局法律顧問工作科(聯系人:吳芷瀅,聯系電話:0752-2167083)確認材料接收情況。
(二)審核及聘任
惠州市司法局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查、核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年齡結構、專業比例、學歷、履歷、在相關專業領域的權威、影響以及執業操守,提出初選名單并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惠州市司法局網站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聘任名單。擬聘任名單報市政府批準后,按采購有關規定的流程進行選聘。
惠州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