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工作指引(試行)》要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五十四項任務已完成整改,具備驗收銷號條件。現將第五十四項任務整改完成情況予以公示,如對上述公示情況(詳見附表)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9日)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映,受理電話:0752-2898334。
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五十四項任務整改完成情況表
序 號 | 整改任務 | 整改目標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況 |
第五十四項 | 惠州市生活污泥產生量約900噸/日,實際處置能力缺口約300噸/日,2021年上半年大量污泥堆積,直至督察進駐前才緊急轉運處置。一些污泥處置單位非法處置、傾倒也時有發生。惠州鑫隆公司是惠州生活污泥處置企業,在生產運行不穩定的情況下,仍大量接收污泥,且將2.8萬噸污泥交給偽造手續和資質的英德潤田環保科技公司,后者無處置能力,后者非法傾倒在英德市沙口、望埠等地,污染環境。 | 補齊生活污泥處置能力缺口,強化處理處置過程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傾倒生活污泥違法行為。 | (一)惠州市補齊生活污泥處置能力缺口。2022年3月底前印發惠州市生活污泥處置能力保障工作方案,建成博羅光大生活污泥處理處置項目(200噸/日);2023年年底前建成惠陽綠色動力生活污泥處理處置項目(300噸/日)和仲愷生活污泥廠項目(250噸/日)。2023年年底前全市生活污泥穩定處置總能力達1450噸/日。 (二)惠州市督促惠州鑫隆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在生產運行穩定的前提下,方可接收處置生活污泥;配合清遠市調查英德潤田環保科技公司偽造手續和資質接收并非法傾倒污泥的行為。 (三)加強生活污泥處理處置全過程監管。嚴格落實污泥轉移聯單管理,完善生活污泥運輸監管系統,開展污泥處置企業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和抽查。 (四)嚴厲打擊生活污泥非法轉移傾倒行為。各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對生活污泥非法轉移傾倒案件的查辦力度,開展污泥處置企業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和抽查,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偵辦,切實提升打擊效能、形成打擊合力,共同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生活污泥的違法犯罪行為。 | 整改已完成。 1.補齊生活污泥處置能力缺口工作落實情況:加強污泥處置能力建設,制定實施了《惠州市生活污泥處置能力保障工作方案》,博羅光大生活污泥處理處置項目、惠陽綠色動力于2022年建成投產,仲愷高新區環境生態園項目(一期)(原“仲愷生活污泥廠項目”)于2023年完成工程建設。2023年1-12月全市日均產泥量865.1噸,2023年年底污泥穩定處置能力1450噸/日,已完成任務要求。 2.督促惠州鑫隆環境服務有限公司整改問題落實情況:2021年4月19日已責令企業停產整改,并停止接收處置生活污泥;2021年7月12日企業存庫生活污泥已全部實行轉運處置。鑫隆環境公司積極配合調查,已將應付英德潤田環保科技公司的剩余款項(143.4萬元人民幣)交由英德市公安局進行處置,作為清理涉案污泥處置費用。目前,英德潤田公司涉案人員均已歸案處理,相關案件已判決并結案。 3.加強生活污泥處理處置全過程監管落實情況:制定印發《關于加強城鎮生活污水廠產生污泥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落實生活污泥運輸處置閉環監管機制和污泥轉移聯單管理,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污泥情況實行月報統計制度,規范污泥接收、運輸、儲存的全過程管理。 4.嚴厲打擊生活污泥非法轉移傾倒行為落實情況:制定印發《惠州市開展建筑垃圾消納場和非法運輸建筑垃圾行為專項整治方案》,督促各縣(區)城管執法部門嚴格執行生活污泥運輸處置的工作規范,堅持源頭管控、科學監管、依法打擊,通過行政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開展污泥處置源頭不定期抽查,強化部門職責的監管工作。截至目前,未發現存在生活污泥非法轉移傾倒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