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GS-2019-2
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全面推行建設工程項目“信用快審”承諾制
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2019〕1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全面推行建設工程項目“信用快審”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業經十二屆78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3日
惠州市全面推行建設工程項目“信用快審”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加快建設工程項目落地建設,按照“事前管標準、事中管檢查、事后管處罰、信用管終身”的原則,全面推進惠州市建設工程項目承諾制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總結惠州市近年探索建立信用承諾制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全面覆蓋、一改到底”的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將建設工程項目前期報建工作的現行所有技術審查事項和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改革范圍,通過實施技術審查事項免審和初審辦結、行政審批事項前置材料替代和容缺辦理等多種改革措施,最大限度地加快審批,構建科學高效的“信用快審”承諾制工作體系。
二、改革內容
對惠州市建設工程項目前期報建工作的所有技術審查事項和行政審批事項分別實施告知承諾制改革和容缺承諾制改革。
(一)技術審查實施告知承諾制。
前期報建的所有技術審查分為一般性技術審查和安全性技術審查,分別實施免審告知承諾制和初審告知承諾制(見附件1)。技術審查實施告知承諾制改革工作成熟后,將進一步探索標準化承諾制改革。
1.免審告知承諾制。一般性技術審查主要包括不涉及重大安全要求,技術要點明確或技術標準統一,可及時糾正審批行為的技術審查事項。一般性技術審查的免審告知承諾制是指項目業主與設計方案或技術性報告的中介機構(以下簡稱中介機構)提交設計方案或技術性報告并共同承諾符合相關技術規范,審查部門即可提前辦結審查。
免審告知承諾制先在園區項目、小型項目 等相關項目實施,待改革做法成熟后再推廣到其他項目實施。
在實施免審告知承諾制前,審查部門須基本了解設計方案或技術性報告的關鍵內容,確認無重大問題,并明確告知項目業主和中介機構關于設計方案或技術性報告的具體編制依據、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等信息。
2.初審告知承諾制。安全性技術審查包括涉及施工安全要求高、關系重大民生利益、技術要求復雜的技術審查事項。安全性技術審查的初審告知承諾制是指審查部門(審查機構)對設計方案或技術性報告進行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后,項目業主作出限期內按要求修改到位的承諾,審查部門即可提前辦結審查。
園區項目、小型項目等相關項目以外不實行免審告知承諾制的項目,當前也列入初審告知承諾制改革范圍。
審查部門在實施初審告知承諾制前,須基本了解審查意見,確認無重大問題,項目業主和中介機構必須與審查部門(審查機構)就修改工作進行充分溝通,確保能按修改要求修改到位,并作為書面承諾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行政審批實施容缺承諾制。
審批部門對行政審批的申請材料進行梳理,將行政審批所需核心材料列為主項材料,將不影響行政審批的非核心材料列為副項材料,分別實行主項容缺承諾制和副項容缺承諾制改革(見附件2)。
1.主項容缺承諾制。審批部門對手續復雜且有其他材料可替代的主項材料,項目業主以相關文件暫代主項材料并做出限期補正的承諾,審批部門可提前辦結。施工許可證作為項目前期報建的終端環節,不列入此項改革范圍,所有主項材料必須提交原件。
2.副項容缺承諾制。在主項材料齊全的前提下(包括采用了替代材料的主項材料),審批部門對所有副項材料均可實行容缺辦理,項目業主申請辦理時可暫缺副項材料,只需做出限期補正的承諾,審批部門即可提前辦結。
三、實施條件
項目業主按承諾制方式辦理項目報建手續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業主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中介機構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項目業主自愿采用承諾制方式辦理審批事項。
(四)項目業主愿意承擔不實承諾、違反承諾的責任。
(五)屬省、國家審批權限的事項不列入承諾制改革的實施范圍。
四、操作流程
(一)提交申請。
項目業主按承諾制要求,提交提前辦結相關事項的申請書、承諾書及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包括:
1.辦理免審告知承諾制,需提交申請書、設計方案或技術報告、項目業主與中介機構關于設計方案或技術報告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的承諾書。
2.辦理初審告知承諾制,需提交申請書、設計方案或技術報告、審查意見、項目業主關于限期完成修改的承諾書。
3.辦理審批事項容缺承諾制,需提交申請書、主項材料(含替代材料),項目業主關于限期補正材料(包括被替代的主項材料和副項材料)的承諾書。
(二)審核辦結。
審查審批部門對項目業主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提前辦結的,向業主提供辦結文書復印件,加注“該復印件僅供報建之用”等意見,并加蓋公章(按承諾制提前辦結施工許可的,審批部門可直接核發施工許可證原件)或出具允許項目業主辦理下一階段報建事項的意見。審查部門在實施技術審查免審告知承諾制和初審告知承諾制前,須按前述要求分別審核確認技術報告關鍵內容不存在重大問題、技術報告審查意見未提出重大問題。
(三)信息公開。
審查審批部門在惠州信用網公告本單位按承諾制提前辦結的事項及項目業主的承諾書。
(四)補正材料。
項目業主限期內補正材料(實施免審告知承諾制的事項除外)。
(五)發放正本。
審查審批部門審核補正材料無異,發放辦結文書。
五、監管辦法
(一)制定細則。審批審查部門須明確承諾制審批操作細則,操作細則應包含以下內容:
1.準予審批應當具備的要求和標準。
2.申請人應提交的材料清單。
3.承諾書的基本內容,包含承諾事項、承諾時限以及業主須承擔做出不實承諾和違反承諾的后果。
(二)嚴格管理。審批部門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制定相應監管制度,明確監管內容,規范監管操作流程。
1.做好指導服務工作,避免項目業主對承諾要求誤讀誤解。
2.開展監督檢查,發現項目業主項目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及時責令其限期整改。
3.項目業主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屬于違反承諾的情形,審批部門依法撤銷相關事項審批決定。
(三)懲戒失信。依托惠州信用網,建立承諾制改革信用“黑名單”制度,對失信的項目業主實施懲戒措施。
1.實施承諾制的項目被責令限期整改的,該項目業主的下一個項目列入審批部門重點監管對象。
2.在辦理過程中項目業主或中介機構出現失信行為的,停止按承諾制方式辦理審查審批。
3.實施承諾制的項目業主及報告編制機構違反承諾的,列入承諾制改革信用黑名單,5年內不得申請實施承諾制審查審批,相關單位可視情節,依法將其列入禁止參與評優評先和限制公共資源交易、財政資金支持、上市或融資等懲戒范圍。
六、各縣(區)參照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實施承諾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