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粵市監認監〔2019〕666號)的要求,市市場監管局和市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8月至11月在全市范圍內采取“雙隨機”的形式對10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15家機動車檢驗機構進行了監督抽查。現將檢查結果予以通報。
一、抽查的整體情況
此次監督抽查,由市市場監管局和市生態環境局承擔“雙隨機”抽查的具體實施。抽查組由行政檢查人員和技術專家組成,其中行政檢查人員由市市場監管局和市生態環境局共同選派,技術專家由市生態環境局選派。主要檢查:是否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的;是否未經檢驗檢測,直接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是否篡改、編造原始數據,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有無按照規定開展檢驗檢測機構年報和檢驗檢測報告錄入工作的。從檢查情況看,未發現有檢驗檢測機構存在超能力范圍出數據、結果,未經檢驗檢測出數據、結果,篡改、編造原始數據出具數據、結果等違法行為。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本次專項抽查的25家機構中,9家機構抽查結果為“通過”,11家機構抽查結果為“自行整改后通過”,5家機構抽查結果為“限期整改后通過”。抽查發現的問題主要有:
(一)資源條件的能力保持方面:有的機構授權簽字人已離職但未進行變更,有的機構的輔助檢驗設備檢定/校準超期未檢,有的機構實際實驗場所與資質認定證書注明的場所不符。
(二)質量管理方面:有的機構原始記錄填寫不規范、漏簽名,有的機構檢畢樣品沒有及時轉移至檢畢樣品區,有的機構關鍵試劑驗收信息不全,有的機構最高管理者發生變更,但質量手冊沒有更新;有的機構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未按新標準規范及時更新。
(三)年度報告和檢驗報告錄入方面:有的機構2018年年度報告未錄入,有的機構部分檢驗報告未錄入。
以上抽查發現的問題,均已督促機構落實整改。
附件:2019年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雙隨機監督抽查結果一覽表.doc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