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抽查計劃名稱 | 抽查類型 | 抽查事項 | 抽查對象范圍 | 抽查比例 | 抽查日期 | 關聯信用風險分類要求 | 實施部門 |
1 | 無線電管理“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 不定向抽查 | 1.是否按照無線電臺執照載明參數開展工作;2.電臺執照許可期屆滿是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3.設置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是否經過型號核準。 | 取得無線電臺站執照的無線電臺站(不含衛星地球站、微波接力站、鐵路部門450MHz列調系統) | 3%,原則上不少于20個電臺執照 | 全年 | 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低風險、一般風險、較高風險、高風險企業分別遞加抽查比例、頻次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2 | 無線電管理“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 不定向抽查 | 1.是否按照頻率許可證載明參數開展工作;2.頻率許可期屆滿是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3.設置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是否經過型號核準。 | 取得無線電頻率許可的無線電臺站(不含衛星地球站、微波接力站、鐵路部門450MHz列調系統) | 3%,原則上不少于20個頻率許可 | 全年 | 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低風險、一般風險、較高風險、高風險企業分別遞加抽查比例、頻次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3 | 民爆物品銷售環節安全檢查(年初歲尾及春節前檢查、復工復產“兩會”期間安全防范工作) | 不定向抽查 | 1.企業主體責任;2.儲存安全。 | 在本行政區域區內依法申請并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銷售許可的全部企業 | 100% | 一季度 | 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低風險、一般風險、較高風險、高風險企業分別遞加抽查比例、頻次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4 | 民爆物品銷售環節安全檢查(汛期安全生產檢查、“五一”節前檢查、2024年“安全生產月”活動、落實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情況) | 不定向抽查 | 1.企業主體責任;2.儲存安全。 | 在本行政區域區內依法申請并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銷售許可的全部企業 | 100% | 二季度 | 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低風險、一般風險、較高風險、高風險企業分別遞加抽查比例、頻次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5 | 民爆物品銷售環節安全檢查(夏季高溫天氣安全生產檢查、配合開展流向流量及裝載運輸檢查、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檢查) | 不定向抽查 | 1.企業主體責任;2.儲存安全。 | 在本行政區域區內依法申請并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銷售許可的全部企業 | 100% | 三季度 | 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低風險、一般風險、較高風險、高風險企業分別遞加抽查比例、頻次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6 | 民爆物品銷售環節安全檢查(企業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歲末年初及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專項檢查) | 不定向抽查 | 1.企業主體責任;2.儲存安全。 | 在本行政區域區內依法申請并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銷售許可的全部企業 | 100% | 四季度 | 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低風險、一般風險、較高風險、高風險企業分別遞加抽查比例、頻次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7 | 監控化學品監督檢查 | 不定向抽查 | 企業履約宣布情況。 | 在本行政區域區內的監控化學品企業 | 100% | 全年 | 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低風險、一般風險、較高風險、高風險企業分別遞加抽查比例、頻次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