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惠州市
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
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惠府辦函〔2022〕9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廣東省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粵辦函〔2022〕266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藥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深入開展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市政府決定成立惠州市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藥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統籌協調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研究解決藥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署推進重點工作;督促檢查藥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辦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重大案件處置工作;總結、推廣藥品安全工作經驗;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藥品安全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協調藥品安全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以及市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司法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局、醫保局,市法院、市檢察院,惠州海關、惠東海關、惠州港海關,市郵政管理局有關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機制
(一)領導小組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工作任務完成后自行撤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組長批準。
(二)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三)各縣(區)要按照國家、省、市的工作部署,抓緊建立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機制,并將有關情況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