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惠州市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惠府辦函〔2023〕2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科學高效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市政府決定成立惠州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關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安排,統籌協調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研究審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情況,統籌推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驗。
二、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協調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秘書長,以及市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各縣(區)政府(含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以及市發展改革局、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衛生健康局、應急管理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能源和重點項目局、林業局,市氣象局,省地質局第七地質大隊、省有色金屬地質局九三五隊、省有色金屬地質局九三八隊、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大亞灣分隊,中鐵(惠州)鐵路有限公司。
三、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作為專項工作協調機制,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局分管領導同志兼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程序報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后,以領導小組名義發文確定。
市實施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聯席會議同時撤銷,相關職責劃入領導小組。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