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第十一批
火災隱患重點地區驗收結果和掛牌督辦
第十二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的通知
惠府辦函〔2025〕4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全市第十一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以下簡稱“重點地區”,附件1)自2024年掛牌督辦以來,各地高度重視整治工作,持續深入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夯實火災防控基礎,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各地累計排查整治單位場所1.2萬余家次,消除火災隱患1.3萬余處,新增市政消火栓235個,培訓公眾超過45萬人,有力提升各地本質消防安全。在各地自查驗收的基礎上,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委托第三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7個重點地區整治情況進行實地評估驗收,并組織開展實地抽查和資料審查。經綜合評定,惠城區河南岸街道辦、惠陽區鎮隆鎮北部片區(甘陂、皇后、聯溪村)、惠東縣港口度假區、博羅縣麻陂鎮、龍門縣平陵街道辦、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霞涌街道辦海韻社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江高新技術產業園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務,驗收合格,予以摘牌。摘牌的地區要認真總結經驗,繼續深化和鞏固整治工作成果,繼續做好整治工作“回頭看”,切實防止隱患反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廣東省火災高風險區域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治掛牌督辦實施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規定,綜合各縣(區)火災形勢和消防工作情況,經調研評估,市政府決定對全市第十二批2個重點地區進行掛牌督辦(具體名單見附件2)。被掛牌督辦的地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分析評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勢,制訂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著力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消防隊伍建設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確保整治任務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將于2025年底組織對各地重點地區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予以摘牌;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繼續掛牌督辦,整治工作驗收情況將納入市政府對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將成立工作督導組對各重點地區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現場督查指導和適時隨機抽查。
各縣(區)整治方案、工作聯系人名單請于2025年5月15日前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各地每月底前須將本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附件:1.予以摘牌的第十一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
2.掛牌督辦的第十二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7日
附件1
予以摘牌的第十一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
附件2
掛牌督辦的第十二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