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陳金定等代表:
您領銜提出的《關于加強文物安全巡查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局認為該建議寫得很實、很有價值,對進一步加強我市文物安全管理提供了堅實的基礎。現答復如下:
惠州市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文物保護單位分布豐富。一直以來,我市始終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不斷加大資金投入,特別是市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活化利用。
一、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履行文物安全職責。文物安全是文物保護的底線、紅線、生命線。目前,我市共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376處,其中,各級文物建筑單位229處。文物安全對于文物建筑單位尤為重要,一旦出現安全隱患,將導致文物損毀等重大事故。近年來,我局多舉措并舉,全面落實文物安全工作。一是開展了省級以上建筑類文物保護單位用電線路標準化建設工作;二是在黃氏書室、葉挺紀念館等文博單位與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舉辦惠州市文博場所消防安全達標創建工作現場會;三是聯合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印發惠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消防安全達標創建驗收方案;四是落實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我市現有的621處不可移動文物以及12家登記備案的各級博物館(紀念館)都已列入安全直接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設置公告公示牌;五是健全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明確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強化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責任,堅持“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完善責任落實機制,地方各級政府間、政府與部門間、文物部門與文物管理單位和博物館要簽訂文物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目標。六是聯合公安機關等部門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打擊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竊田野石刻造像、古建筑壁畫和構件,盜撈水下文物以及倒賣、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動,嚴厲查處非法交易文物、非法收藏文物、擅自從事文物經營活動等違法行為,清理非法經營主體。七是每年重要節假日如五一、十一、元旦春節期間開展文物督導檢查,經常性常態化排查文物安全隱患。
關于出臺《惠州市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巡查管理辦法》的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中,針對建立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定期巡查制度已有明確規定說明:由縣、區級文物行政管理人員會同行政執法人員共同開展文物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對文物、博物館單位的保護管理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隱患,及時制止與查處違法行為。
二、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安全巡查。守護文物安全是全體市民共同的義務,很多企業、組織和熱心市民對文物的理解及安全檢查的內容存在認知偏差,需要文物部門經常組織開展教課式傳授、培訓等宣傳教育活動,提升全民文物保護意識。我市日前印發的《惠州市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方案》中指出,要建立文物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制定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預案,加強基層文物安全管理,健全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文物安全管理網絡,逐級落實文物安全責任。發揮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作用,依托農村文體協管員隊伍,組建文物保護義務監督員,實現全市文物安全監管全覆蓋。推行政府購買文物保護服務試點,發動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安全保護工作。
下來,我們將發揮惠州市文物收藏家協會的力量,逐步宣傳文物安全的重要性,組建文物保護志愿隊伍,從易到難,對文物單位特別是文物建筑單位進行保護環境撿跑及巡查記錄,有效保護文化遺產。
三、 做好文物安全防范,離不開先進技術裝備的支撐。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7〕81 號)要求,我市將積極推進文物安全監管平臺建設,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和各類智能監控報警裝備,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打造文物安全智能“天網”,實施文物平安工程,健全文物安全防護標準,推廣應用文物和博物館單位安防、消防先進技術和裝備。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對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等風險單位的安全防護設施建設、運行及維護經費予以積極保障。建立覆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監控系統,實現遠程監管、消防物聯網監控和文物安全監管人員智能巡檢,建設完善文物安全監管平臺。充分運用云計算、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文物安全保護與現代科技融合創新。
此前,根據我市實際及建設需求,我局已編制了《惠州市文物安全智慧監管平臺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方案》,擬在我市48處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建設安防安保監管管理系統試點,下來,我局將積極爭取財政資金,早日實現安防安保監管管理系統試點工作。指導各縣區爭取資金安排,利用市級扶持資金對文物保護單位實行安全智慧監管,分步分階段,由易后難,逐步實現各級文保單位監控全覆蓋,并在手機等移動終端顯示實時文物安全狀況。
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