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文,劉淑華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關于盤活農村耕地撂荒問題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感謝你們對撂荒耕地復耕復種工作給予的重視關注并提出了寶貴的建議,你們在提案中對撂荒耕地復耕復種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作了深入全面的分析,并為長效化解決耕地撂荒問題提出了有見地的建議,對推進我市撂荒耕地復耕復種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
2021年至今,我市累計共完成10.34萬畝撂荒耕地的復耕復種,耕地撂荒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
一 、主要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責任。將撂荒耕地復耕工作任務納入鄉村振興考核和糧食考核范疇,各級黨委、政府堅決扛起糧食安全政治責任市、縣(區)、鎮(街)、村四級統一部署、部門聯合作戰,全面組織推進撂荒耕地復耕復種工作。
(二)強化政策及資金支持,提高復耕積極性。在積極落實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同時,我市出臺了《惠州市撂荒耕地復耕復種行動方案》,并對2022-2023年期間完成復耕任務的縣區市財政給予每畝300元的獎補,發揮資金的杠桿作用,提高復耕積極性,減輕復耕壓力。各縣(區) 也均制訂《撂荒耕地復耕復種行動方案》,相繼出臺了其他的政策措施來激勵提高復耕復種的積極性。
(三)多措并舉,形成合力加快推進撂荒耕地復耕復種。一是強化宣傳引導開路。通過印發宣傳手冊、新媒體報道、村級公示欄、村級大喇叭、印制懸掛橫幅、印發農戶告知書、配置移動宣傳車等多種形式強化政策宣傳,向廣大農民群眾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惠農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切實提高群眾知曉率。二是推動解決撂荒耕地耕作條件。各地通過盤整土地、新修機耕路、暢通灌溉水渠、提升耕地質量等措施改善撂荒耕地耕作條件,創造良好的復耕復種環境。如惠城區汝湖鎮整合資金400萬元,用于修建村頭村東江抽水泵站,修繕房村、大嶺頭村等村灌溉水渠約6公里,覆蓋約4560畝農田, 改善了水利設施基礎條件,促進撂荒耕地復耕復種。三是組織多類主體積極開展復耕復種。各地通過資金補貼、優惠地租等政策措施,宣傳動員各類主體積極開展復耕復種,促進了農戶自主復耕,也吸引了一批有情懷、有資金實力的農業經營主體加入,涌現出了不少典型。有群眾參與自主復耕的,如惠東縣安墩鎮石珠村發揮鄉賢力量,由退休回鄉干部黃桂花同志2022年流轉35.72畝撂荒耕地,開展水稻種植;有鎮村組織流轉給第三方或是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統一復耕復種。如惠東縣高潭鎮政府培育了鎮屬企業惠東縣高潭發展公司,由惠東縣高潭發展公司代耕代種撂荒地約3000畝,分期進行開發復耕種植水稻、大豆等;以及惠城區蘆洲鎮引進新型經營主體三潤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對260多畝的撂荒耕地盤整開發,開展專業化、規模化的紫薯種植。四是分類施策,因地制宜種植農作物開展復耕復種。充分發揮各級農業科技部門和隊伍的技術力量,對撂荒地進行分類指導,因地施策,按照“宜糧則糧,宜菜則菜”的原則進行耕種,推廣適用品種,合理調整農作物種植結構,解決地力、用水、效益低下等問題。如在博羅縣石壩鎮象嶺村的撂荒地復耕復種示范點,通過引進推廣一批良種、良法,圍繞選種、種植管理、病蟲害統防統治等,水稻畝產稻谷達1068.72斤。
(四)強化巡查指導,督促落實。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成立了工作檢查組,在4月、7月、11月等春種、夏種和冬種關鍵時期,統籌組織各級開展撂荒耕地巡查督導行動,此外2023年撂荒耕地復耕復種工作還納入了市委鄉村振興考核督導巡查、入市人大年度巡查和審議工作,通過督導有效促進撂荒耕地復耕復種的復耕和成果鞏固。
二、存在問題
正如您在議案中對撂荒耕地復耕復種存在的各方面問題,一是農業基礎設施尤其是水利設施仍有短板,耕地耕作條件仍然薄弱,制約撂荒耕地復耕復種的可持續性。二是耕種效益低、耕作條件差、勞動力缺乏等問題普遍存在,投入和收益風險大,難以獲得持續投入。三是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壓實耕地承包經營主體責任困難大,制止耕地撂荒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和規范的干預手段,耕地屬性劃定、水利基礎投入等涉及水利和自然資源等涉及多部門的協同,以及種植經營意愿與耕地“非糧化” 等沖突,亟待解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壓實各方責任。壓實縣、鎮、村、小組、農戶或流轉經營主體的責任。市自然資源部門和市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履行在耕地保護和管理上的職責,規范土地承包經營者的履責行為,以及各級政府和部門的監管和執法,形成閉環管理,從源頭上把關。
(二)落實強農惠農政策措施,積極培育復耕主體。及時兌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農民購機補貼和涉農保險政策,水稻、玉米、馬鈴薯等糧食作物實行農戶不出一分錢100%納入保險范圍。落實《惠州市500畝以上水稻種植大戶獎補政策實施方案》和《惠州市撂荒耕地復耕復種行動方案》,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落實各項政策,扶持培育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能人能手等新型經營主體,鼓勵引導新型經營主體積極參與撂荒耕地復耕復種,開展土地流轉,將包括撂荒耕地在內的零散經營的耕地集中起來開展適度規模專業化經營。
(三)堅持問題導向,補齊農業基礎設施短板。一是抓好高標準農田建設。貫徹實施《惠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建設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完善建后管護長效機制,確保高標準農田持久發揮效益。二是補齊小型農田水利短板。2022年底已開始著手實施農村綜合改革資金小型農田水利項目,試點解決好農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問題。結合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積極推進大面積撂荒地的水利設施建設,改善一些不可復耕撂荒地的復耕條件,擴大復耕面積。三是持續推進撂荒耕地復耕復種。2023年按照省的安排部署,持續推進撂荒耕地復耕復種工作,繼續加大宣傳落實激勵獎補政策。四是持續推進墾造水田工作。 通過連片規劃設計,大量零散、閑散農用地被盤活,變成“田成方、路成框、渠成網”的現代化高效農業生產區,墾造出一批高質量的適合現代化規模化生產的高標準水田。
(四)推進農業產業化。在土地流轉機制上創新合作方式,培育一批專業稻田托管隊伍、推廣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模式,維護農民土地資源性財產的權益,為參與撂荒地的企業作專業且有力的保障。在耕地利用上,通過整片開發,優化綜合利用,因地制宜提高用地效率;積極培育經營主體,通過基地建設、農產品定位、品牌打造、市場營銷、產業鏈融合等方面綜合提升產業效益,推動社會化托管服務,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
(五)強化服務指導。發揮好各級農業科研推廣機構和院校等科技力量,圍繞撂荒耕地整治,推廣適用耕作模式、推廣優良品種和適用技術。堅持宜糧種糧、宜特種特,優先開展糧食生產,保障糧食生產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
(六)建立督導機制。建立撂荒耕地定期巡查、督查制度,對撂荒耕地實行動態監測,建立壓力傳導機制,強化巡查督促落實。探索將耕地撂荒管控納入“田長制”工作內容,常態化開展各級田長及巡田員巡田,及時發現和處置耕地撂荒風險。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你們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你們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4月22日
(聯系人及電話:程夢瑤,289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