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華,林志偉,朱小偉,吳國強,胡新添委員:
您幾位提出的《關于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加快發展的建議》(第2024086號)提案收悉。
感謝您幾位對我市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工作的關心,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對于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推動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具有重大意義;是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鞏固農村基層政權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市在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方面也有相應政策和措施,集體經濟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積極探索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模式路徑,大力推廣農村集體“三資” (資金、資產、資源)信息化管理模式,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聯合紀檢、監察、組織、民政、財政、自然資源等部門建立了惠州市農村集體“三資”平臺,用信息化“一張網”管住農村集體資產。
2023年,全市1043個行政村村級集體經營性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有35個,50萬以上的有276個,100%達到10萬元以上。全市組級集體經營性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有98個,50萬元以上的有984個,10萬元以上的有2264個;自農村集體產權交易平臺上線運行以來,累計交易申請4154 宗,成交項目2303宗,成交金額達54.67億元,平均溢價率7.19%。
二、所做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規范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管理明晰產權歸屬。2021年12月,印發了《惠州市轄區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確認及相關待遇行政爭議處理意見》。2022年以來,深入開展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質量復查,清理“多頭占”2.1萬人,理順了231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間血緣關系、婚姻關系,全面核準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個人信息,建立了成員家庭結構圖譜,錄入集體經濟成員信息庫,作為集體經濟組織落實表決權、選舉權、管理權、資產所有權、收益分配權的依據。發放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股權)證562713戶,完成率99.2%。減少了以往因成員界限不清、身份不明,利益分配時引發的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摸清資產家底整合資源優勢。推進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以來,全面開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成員確認、賦碼登記,大力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和產權界定。各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清查核實、公示確認、建立臺賬、審核備案、匯總上報、納入平臺 “六大步驟”核實了各類資產和產權歸屬。
(三)管好用好“三個一肩挑”村黨組織書記,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頭雁作用。一是建強鄉鎮黨委、村“兩委”班子鄉村振興“一線施工隊”。二是創新實施鎮村干部“大儲備”工程。三是常態化開展村級“頭雁”系統激勵工程。 四是推動“三個一肩挑”村黨組織書記帶頭發展集體經濟。
(四)打造信息化平臺規范資產管理。我市打造了農業農村、紀委、監委、組織、民政、財政、自然資源、審計等八部門共享,市、縣、鎮、村、組五級通用的惠州市農村集體“三資”平臺,全市11292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管理、財務管理、會計記賬、資金收付、資產管理、產權交易、合同管理、清產核資、農經統計、“三務”公開全部統一到惠州市“三資”平臺上來,各類數據信息自動傳遞,各項業務全程無縫銜接。
(五)大力推動農村集體經濟合同清理整治取得明顯成效。據初步統計,目前,市農村集體“三資”平臺共登記集體經濟合同6萬多份,累計清理出問題合同13282份,完成整改11844份,挽回集體經濟損失2.08億元。
(六)盤活閑置資源提升集體收益。據初步統計,2023 年底,全市盤活閑置農房688宗,建筑面積約31.1萬平方米,可為集體增加收入超1000萬元,有效提高了村集體和村民收入。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轉變發展思路,推動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化運營。 以推動“百千萬工程”為契機,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融入城市經濟發展整體框架,向企業化、專業化運營轉變,以市層面統籌集體經濟發展思路,因地制宜探索實施路徑,走高質量發展道路。
一是向混合所有制方向發展。即集體經濟與國有經濟、民營經濟發展混合型經濟,包括集體資金與其他資金共同投入經營項目,以及外部社會資金與集體經濟組建股份合作公司等形式,增強發展活力。二是向內外人才混合治理方向發展。隨著專業技能和市場競爭的需要,集體經濟組織應更重視外部專業人才引進,參與集體資產運營管理。三是向傳統和新興產業混合發展。傳統的租賃經濟因其門檻低、增收效應強,還將延續相當長的時間,但應結合低效工業園升級改造,考慮向專業園區、專業市場等高級業態發展。同時,集體經濟的積累應更多投入物業管理、加油站、環境衛生等特許經營相關產業,以期獲得更多元化的回報,并逐步擺脫對傳統發展路徑和土地的依賴。
(二)創新發展方式,探索集體經濟多元化發展途徑。 改變單一的租賃模式,立足自身資源稟賦、地理區位、經濟條件等優勢,因地制宜選擇長效可持續的發展路徑,重于提升自身的發展運營能力,構建多元化“自我增收”的新模式。
一是適應需求,拓展多元服務經濟。鼓勵村集體創辦勞務服務公司、物業公司等服務類實體,承接村域范圍的工程類和服務類項目,提供物業管理、家政服務、環衛治安、道路綠化、養(管)護業務,提供農村養老、殘疾人護理等專項或配套服務,參與實施村莊道路、農村供水安全、鄉村物流體系建設、農村住房質量提升等工程項目,既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又解決本地村民就業問題。二是融合發展,培育鄉村產業鏈經濟。按照“一村一策”,圍繞名特優產業,從延鏈、補鏈、強鏈著手,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農業品牌,打造現代農業集聚發展平臺。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拓展農業多種功能,開發鄉村多元價值,統籌利用鄉村空間、特色產業、地域文化等特色資源,發展休閑觀光、農創文旅、農耕體驗等新產業新業態,帶旺鄉村人氣,以“美麗鄉村” 催生“美麗經濟”。三是整合資源,推動“抱團”聯合發展。強化縣、鎮統籌,突破村域、鎮域限制,大力推進集體經濟跨區域聯合發展模式,通過“鎮村協同”“聯村抱團”“飛地抱團”“村企合作”“結對幫扶共同體”等方式發展集體經濟項目,推動土地、資金、人才、信息、基礎設施等資源要素的跨區域整合共享,使各自為政的發展模式轉變為統籌協調的片區化發展模式,實現強村帶弱村、弱村抱團發展,促使全域內的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持續均衡發展。四是盤活資金,探索集體投資型經濟。在保障資金穩健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由國有基金公司牽頭,引導鼓勵集體資金參與信托投資項目,通過信托基金等專業金融機構力量,把集體閑置資金 (征地提留款)統籌起來形成投資力量,支持市屬項目建設, 獲取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保底穩定收益回報,推動集體經濟向穩健高效專業的投資型經濟拓展。
(三)強化內部管理,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制度體系。
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對集體資產進行精細化智慧管理,完善資金使用、資產監管、責任追究機制。完善農村集體土地管理使用制度,為自留地、征地補償款的使用,以及集體資產轉移、出租、出讓等事關農村長遠發展的工作提供指引,探索建立征地補償款留存發展集體經濟等機制,增加村級集體積累,保住農村集體經濟“骨 架”。暢通人才流動通道,依托“新農人”“頭雁工程”培育、鄉村職業經理人培育等農村人才工程,建立村集體經濟青年人才庫,提供實踐平臺,建立激勵機制,著力培養善于創業、敢于創新的行業帶頭人,引領帶動村集體基礎產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
(四)加大扶持力度,為新型集體經濟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從單一的財政扶持轉變為政策、財政、智力等綜合指導,圍繞集體經濟轉型升級、聯合發展等方面制定的扶持政策和激勵措施,制定針對性較強的稅收優惠等扶持獎勵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適用于村集體經濟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逐步實現行政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加強農村擔保體系建設,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助力集體經濟解決融資難題。加大政務服務力度,進一步優化村集體辦理土地出讓、控規調整、用地報批等業務流程,推動村集體產業項目快落地快投產。
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5月15日
(聯系人及電話:肖澤鑫280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