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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4〕55號
對惠州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第20240219號的答復
余麗敏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盡快修訂〈惠州市惠城區中小學校布點規劃〉的建議》(建議第20240219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惠州市惠城區中小學校布點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于2016年1月經市政府批準實施,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在組織編制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時,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各項法規、技術規范設置教育用地,并充分對接落實《規劃》中的中小學校用地布點,確保教育用地布局規劃科學合理。惠城區教育局也于2021年根據布點規劃,制定發布了《惠城區“十四五”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建設計劃》,積極推進中小學基礎設施建設。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市縣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3〕765號)等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文件的要求,涉及空間利用的某一領域專項規劃,如交通、能源、水利、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以及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由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即從2023年開始,學校布點規劃由原來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改由教育部門組織編制。
下來,我局將指導惠城區教育局積極對接市自然資源局,落實《規劃》中的中小學校用地布點,保障教育用地的供應,確保教育用地布局規劃科學合理,并視情況指導惠城區開展規劃修訂工作。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惠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2日
(聯系人:林海 電話: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