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漢清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整合盤活資源資產,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建議收悉,結合當前工作實際,整合市林業局會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們一直高度重視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提升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水平,就如何充分利用農村閑置資產轉化為經營性資產,盤活利用發展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等問題進行總結和思考。
2021年,打造了農業農村、紀委、監委、組織、民政、財政、自然資源、審計等8部門共享,市、縣、鎮、村、組5級通用的智能化惠州市農村集體“三資”平臺,全市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管理、財務管理、會計記賬、資金收付、資產管理、產權交易、合同管理、清產核資、農經統計、“三務”公開統一到平臺上來,各類數據信息自動傳遞、自動運算,各項業務全程無縫銜接,實現了“三資”管理陽光化和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平臺上線以來至2024年5月22日,累計上架交易項目4546宗,成交2513宗,成交金額超58.2億元,其中2022年平均溢價率5.37%,2023年平均溢價率8.82%,促進了農村資本流動。
截至2023年底,我市農村集體“三資”平臺登記農村集體土地資源1245萬畝,其中,農用地1122萬畝、建設用地82萬畝。登記農村集體資產總額288.88億元,其中,固定資產78578宗、149.95億元,占資產總額的51.9%;經營性資產約82.66億元,占資產總額的28.51%,經營性資產中待交易的資產6000多宗、40.80億元,已流轉的資產2175宗、41.67億元,占經營性資產總額的49.58%。2023年全市農村集體經營性收入33.18億元,比2022年增長3.2%;其中10萬以上的村級集體比2022年增加108個(2023年1043個),20萬以上的村級集體比2022年增加325個(2023年874個)。
二、所做工作及成效
(一)建平臺、嚴整治、定規則,打牢農村集體資產盤活利用基礎
1.打造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信息化平臺,實現管理簡單高效。打造了農業農村、紀委、監委、組織、民政、財政、自然資源、審計等八部門共享,市、縣、鎮、村、組五級通用,一網統管的惠州市農村集體“三資”平臺;全市11292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管理、會計記賬、資金收付、資產管理、產權交易、合同管理、清產核資、農經統計、財務公開全部統一到“三資”平臺上來,各類數據信息自動傳遞,各項業務全程無縫銜接,管理信息化、電子化,監督全覆蓋、智能化、實時化,公開信息全面、準確、及時,實現業務規范與基層減負相統一。平臺上線以來至2024年5月22日,累計上架交易項目4546宗,成交2513宗,成交金額超58.2億元,其中2022年平均溢價率5.37%,2023年平均溢價率8.82%,促進了農村資本流動,實現了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保值增值。
2.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摸清家底。針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2022年開展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集體經濟合同、集體產權交易四大整治行動,準確認定并規范登記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倒查10年內購置的集體資產去向,全面摸排在冊集體資產存續狀況、存續集體經濟合同,全面整治不規范合同。大部分集體經濟組織嚴格按照清查核實、公示確認、建立臺賬、審核備案、匯總上報、納入平臺等“六大步驟”,摸清了家底。截至2024年5月,清理出未登記資產35000多宗、價值26.9億元,已損毀資產8000多宗、價值3.4億元,未登記合同6萬余份,整改不規范合同1.3萬余份(不包含未整改),挽回集體經濟損失超2億元。
3.健全制度規范管理,引導黨員干部從“重小家”向“顧大家”轉變。一是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聯合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等七部門于2021年出臺了《關于加強和規范農村“三資”管理的 實施意見》(惠農〔2021〕201號),明確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部門職責分工和農村集體資產登記、產權交易、合同管理等規則,全面部署了縣、鎮、集體經濟組織三級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建設。二是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盤活利用激勵機制。制定出臺《關于堅持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允許村級集體按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財農〔2021〕121號)規定,經成員(代表)大會審議決定后,從當年度村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增量中提取最高15%,對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出突出貢獻的村“兩委”干部兼集體經濟組織管理機構成員每人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三是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把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納入縣(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抓黨建促鄉村振興“亮牌提醒、閉環推進”跟蹤問效的重要內容,納入縣(區)、鎮(街)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村“兩委”干部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多措并舉盤活農村閑置資產,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一是“村組聯動+公司+農戶合作”閑置宅基地、閑置農房一體盤活。如:如惠陽區良井鎮矮光村集體牽頭組織村民以閑置農房、宅基地入股以每年不低于150萬元(含村、組、村民各級增加的收入)的保底分紅,與碧桂園成立股份公司合作開發“鳳悅 · 良井原鄉”鄉村文旅項目,每年增加村、組兩級集體收入50多萬元,合作期滿后所有資產歸村、組集體所有;秋長街道茶園村與碧桂園合作,利用舊村落原貌,盤活閑置資源,活化傳統鄉村生活空間打造“秋長谷里”項目,每年為集體增收超80萬元,農民增收超200萬元。龍門縣龍城街道城西村與惠州市百果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合作盤活圍心村小組閑置農房和村莊邊角地,建設文創園和龍平渠精神館、百果科普館,每年增加村組兩級集體收入39.5萬元,增加村民收入39萬元。博羅縣羅陽街道蓮湖村村委統籌村小組近8000平方建設用地建設“一料雙菇”生產基地,租給企業經營,為村集體經濟收入每年增加16.5萬元,為村小組集體經濟收入每年增加27萬元。
二是政府主導,跨村統籌。我市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加大政府主導,跨村統籌力度,由縣、鎮兩級統籌分散在各鎮的資源集中開發,或統籌涉農資金集中統一經營較大項目。目前惠城區各鎮街都成立了鎮國資公司,龍門縣各行政村均成立了強村發展公司。如:仲愷高新區將未落實村集體留用地指標置換群益智能制造產業園經營性物業,由仲愷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整合集中安置的集體物業進行統一運營管理、開展招商引資,進一步提高資產價值及集體收益,可為村集體增加上百萬收入。博羅縣成立村級經濟聯盟有限公司后,以“1+15+343”(“1” 指全縣統籌,“15”指覆蓋15個鎮街,“343”指343個村) 集體經濟一體化推進模式,參與經營鄉村振興加油站項目,村集體會獲得投資分紅,以保障2023年底全部村級集體收入實現20萬+。泰美鎮實行村組聯動、跨村聯合,由8個村聯合,將村小組回撥地整合在一起,與粵港澳大灣區綠色農產品基地合作開發建設停車場項目,為村、組兩級分別增加集體收入103萬元、29.56萬元。
三是舊物業改造,提升價值。如:博羅縣柏塘鎮柏市村通過將260平方米的瓦房陳舊門店拆除重建,升級改造為3層樓的商業大樓出租,每年租金近20萬元;惠城區汝湖鎮下圍村,利用扶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試點項目改造閑置舊廠房出租,每年增加集體收入15萬元。
(三)充分發揮國企與供銷系統的優勢,整合資源發展集體經濟。近幾年隨著鄉村振興和“百千萬工程”工作的不斷深入,國企和供銷社參與力度也隨之加大。他們有的整合轄區內的農村土地資源或資金引進項目來扶持村集體,有的則通過對外承接項目,聘請當地村民,解決農民就業及增收問題,同時也為村集體帶來收益。如市產投集團與博羅縣柏塘鎮所屬企業合資成立惠州市產投柏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共建柏塘加油站項目,總投資5533萬元,2024年4月已投產運營,加油站運營前十年每年將兜底保障柏塘鎮每年實現收益130萬元。惠城區汝湖鎮成立鎮屬國企汝湖永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整合用于扶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的項目資金改造仍圖農貿市場,為每個參與的村集體每年增加收入5萬元,同時還啟動了整合集體荒地開發光伏發電項目;惠陽區良井鎮矮光村成立惠州市矮光實業有限公司,承接合作項目物業外包項目,直接為本村村民提供就業崗位150個,村集體實現年經營收入增加28萬元。
全市供銷系統目前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聯合合作數量86個,其中共建村級供銷社45個,共辦農民專業合作社41個,通過股份、業務、租賃等合作方式來開展居間服務、土地流轉等業務來獲取收益;自身共有農民專業合作社270家,聯合社18家,輻射帶動農戶6萬多戶,每年助農增收平均每戶5000元以上。同時充分利用自身優勢推動供銷合作社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聯合合作高質量發展:
一是強化農業社會化服務,助力村集體產業高標準發展。2023年在橫瀝鎮蔗埔村、新榮村打造了約1100畝的供銷示范農場,通過全程機械化作業,引進數字監測系統,降低農業種植成本,實現對水稻種植的全程可視化、一體化管理,促進增產增收。目前全市供銷社系統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面積44.45萬畝次,已完成11個供銷農場建設,帶動12個村集體每年平均分紅15萬元以上。
二是切實發揮基層供銷社作用,提高服務“三農”水平。如惠陽區社大力支持基層社硬件設施建設,在惠陽平潭鎮投資50.36萬元,建立田頭交易市場350平方米,建設150立方米的公共型蔬果冷鏈物流凍庫,有效聯結周邊鄉村,推進農產品冷鏈骨干網建設運營,提升助農服務功能和水平。
三是強化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充分發揮大灣區農產品基地的樞紐流通作用,輻射帶動周邊農產品流通。基地目前已落實1500畝建設用地,累計投資超30億元,首期500畝園區已出具規模,入園企業62家,入駐并投產運營企業24家,累計實現產值超50億元,承儲全市儲備糧約14萬噸、儲備肉608噸。
四是積極推廣農村合作金融服務。建立農戶及相關農業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社金融需求清單,將有資金需求、信譽好的經營主體推薦給金融機構。2023年全系統涉農產業主體生產經營貸款共18筆3176.59萬元。
(四)科學規劃保用地,強化集體經濟發展要素保障。通過拆舊復墾,騰退廢舊宅基地、空心村等閑置建設用地,形成的復墾指標在優先保障所在村建設需要后,節余部分以公開交易方式在省內流轉由于城鎮建設。另外2019年以來,我市結合《廣東省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引》,印發并實施《惠州市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重點項目庫入庫管理辦法(試行)》,對各縣(區)申報的鄉村振興項目農用地轉用優先申請省的鄉村振興專項指標,不足的由市指標保障,做到應保盡保。如惠陽區南部6個鎮(街)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閑置房產設施,通過自主開發、合資合作等方式,建設廠房、商鋪店面、倉儲設施、農貿市場等物業項目發展集體經濟。北部3個農業鎮主要抓住現代農業園區、“一村一品、一鎮一業”、美麗鄉村、田園綜合體建設等有利契機,積極發展高效農業、生態農業、休閑農業等項目,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增加農村集體收益。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落實考核激勵機制,強化縣鎮統籌,推動跨村聯動、村組聯動。切實按照《關于堅持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惠市組通〔2022〕18號) 要求,把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納入縣(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重要內容,納入縣(區)、鎮(街)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村“兩委”干部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推動縣鎮兩級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擺在重要議事日程,調動村兩委干部積極性,推動跨村聯動、村組聯動。
(二)充分發揮駐鎮幫鎮扶村工作隊作用。把扶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列入駐鎮幫鎮扶村工作隊的核心任務,集思廣益,爭取加大投入,統籌各類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三)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健全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體系機構,充實人才隊伍,提升能力素質,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要素保障,實現發展有人謀,事情有人管,工作有人做。
(四)拓寬資源利用渠道。一是打通非經營性建設用地轉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道,整合閑置資源,加大優質項目用地保障,推動項目加快落地,增加農村集體經濟收入。二是發展“飛地” 經濟。將分散的閑置集體建設用地資源只轉不征置換到工業園區,支持集體“飛地抱團”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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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5月31日
(聯系人及電話:黃嘉敏,280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