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惠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代表建議第20250111號的答復
楊擇郡代表:
您在惠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中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健全地攤經濟管理規范的建議》(建議第20250111號)已收悉。非常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經認真研究,結合市人社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及市容環衛事務中心意見,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近年來,受經濟下行壓力等多重因素影響,流動商戶占道經營現象日漸增多,絕大部分流動商戶與市民的日常生活休戚相關,一方面流動商戶隨意設攤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影響正常交通秩序,導致有關路段交通運行受阻,嚴重時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且攤位周邊經常會出現包裝材料隨意丟棄、食用后殘余物質隨地亂吐等臟亂差現象,特別是夏季夜間的流動食品商戶,產生的噪音和油污對周邊居民正常休息產生較大影響;另一方面,流動商戶存在一定的市場需求,解決了部分市民購買生活用品等日常消費“最后一公里”問題,同時也是城市部分低收入群體的謀生手段。如何平衡好市民實際需求和城市管理需要,如何讓城市管理既有力度又有溫度,一直以來是我局思考的重點,也是工作難點。
一、主要工作措施
為進一步提振地攤經濟,推動各項消費措施落地見效,2024年5月,我局印發《惠州市規范流動商戶疏導區(點)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扎實開展流動商戶規范管理工作。今年以來,深入開展“城管執法規范年”活動,將“流動商戶規范治理行動”作為年度重要工作統籌推進,制定《惠州市市容市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針對各類臨時擺賣疏導區,嚴格規范攤位設置,強化周邊秩序管理,不斷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一)科學規劃疏導區域,規范地攤經營布局。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相對集中、安全有序”原則,構建“市級統籌、縣區主責、鎮街落實”三級管理體系。目前全市共設置流動商戶疏導區(點)69個,入駐商戶4051戶,“引攤入市”效果明顯。一是精細化規劃選址。鄉鎮(街道)根據流動商戶就地發展和集中管理需求,結合不同類型流動商戶經營特點,嚴格遵循“七不原則”,在充分征求選址周邊單位、居民意見的基礎上,會同城管執法、市場監管、公安、環衛、消防、燃氣、供電、供水、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管理部門對疏導區(點)設置、變更或撤銷事項進行會審,現有的69個疏導區(點)均已通過鎮(街)會議聯審同意。二是標準化建設管理。所有疏導區統一設置標志牌、分類垃圾桶、供電照明設施等,持續完善周邊環衛公廁升級改造工程,劃定清晰的攤位線,確保攤位不占壓盲道和消防通道;鄉鎮(街道)定期公布疏導區(點)內攤位使用和數量變動情況,當攤位使用處于飽和狀態時,應及時通告,提示和引導流動商戶另謀出路。三是個性化點位布設。惠城區花里頭潮聚公園、K11火車街區等特色“網紅”疏導區,通過引入集裝箱藝術、燈光秀等元素,初具規模、各具特色,日均客流量超1.2萬人次,成為年輕人消遣、娛樂、休閑的“網紅”打卡點,既實現了對流動商戶的有序疏導和定時定點規范管理,又解決了部分市民就業民生問題,實現“引攤入市”與“消費升級”雙重目標。
(二)強化環境衛生管理,落實長效保潔機制。落實《惠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要求,構建“攤前自管+巡回保潔+定時清運”三級環衛體系,實現疏導區垃圾日產日清。一是科學設置垃圾收集容器。根據經營業態差異,餐飲區重點配置廚余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區域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類桶,優化布局密度,實行定時清運與巡回保潔機制,避免垃圾堆積。二是推廣“攤前自管”責任包干。明確流動商戶入駐條件,要求經營區域內衛生保潔由經營者自行負責,日常需及時清理攤點周邊垃圾和污水,不得隨意遺留或傾倒,做到攤在地凈、攤離場清。三是加強分類投放指導監督。配合經營單位在疏導區內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教育,通過設置宣傳欄、派發宣傳單張等方式,引導入駐商戶及消費者分類投放;要求餐飲攤點必須按要求做好廚余垃圾投放收集,杜絕混投現象。
(三)加強聯合執法監管,提升綜合治理效能。一是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常態化開展疏導區(點)用氣用電情況安全生產檢查,針對檢查發現問題以通報、提醒函等方式督促縣(區)落實整改;市市場監管局認真履行食藥安辦工作職責,依法對核準登記的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加強日常監管,及時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定期組織已登記的食品攤販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培訓。二是深化開展執法監督。認真落實“721工作法”,不斷加大對市區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巡查執法力度,對市民群眾的投訴舉報做到快速響應、妥善處置、及時反饋;對屢勸不改的各類亂擺賣流動商戶,科學制定行動方案和應急預案,開展流動商戶亂擺賣問題專項整治堅決予以取締。2025年以來,各縣(區)立案查處有關違法案件140宗。三是科技賦能動態監管。依托“惠州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流動商戶管理業務模塊,執法部門可快速規劃建立疏導區電子臺賬,錄入疏導區基礎信息,并通過地圖定位功能在系統中精準標注位置。疏導區負責人可便捷完成新商戶準入和退出,實現商戶臺賬動態更新。同時,通過“疏導區可視監管”功能,可直觀看到全市疏導區分布圖,及任意疏導區實時運行數據,實現疏導區從“規劃建立—商戶入駐—雙向檢查—動態監管—問題整改”的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
(四)加大創業扶持力度,助力攤販升級發展。市人社局整合四大政策支持攤販創業轉型。一是一次性創業資助。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成功創業的,登記注冊滿6個月,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可申請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二是創業租金補貼。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初創企業并租用場地用于經營,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可申請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三是創業擔保貸款。在校大學生及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創業帶動5人以上就業的借款人,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50萬元;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伙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30萬元)之和的110%,且貸款總額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500萬元)。四是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初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二、存在問題
一是現有疏導區引攤入室力度不足,流動商戶占道經營問題依舊突出,管控力度需進一步增強;二是部門協同聯動需持續深化,流動攤販聚集、占道經營等問題需與公安交警、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整治,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效能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規范疏導區(點)設置管理。督促指導各縣(區)城管執法部門嚴格按照《惠州市規范流動商戶疏導區(點)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工作指引要求科學設置、規范管理流動商戶疏導區(點)布局,明確安全監管責任主體,嚴格落實安全監管措施,聯合消防、公安交警、市場監管等部門定期到疏導區(點)開展安全檢查。
(二)強化常態化巡查監管力度。落實《惠州市市容市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持續開展市容市貌督查檢查,督促指導各縣(區)舉一反三抓好問題整改;重點針對疏導區周邊長期存在、反復出現的流動攤販聚集、占道經營等問題,依法依規實施集中整治;對于屢勸不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形成有力震懾。加強對已整治區域問題“回頭看”工作,防止問題回潮反彈,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標準。
(三)強化部門協同聯動管理。完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與市場監管、公安、交通等部門建立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定期開展聯合行動,共同解決跨領域、綜合性的市容市貌問題。推動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數據實時共享互通,提升聯合執法的精準性和高效性,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四)探索創新疏導管理方式。經相關部門評估許可并履行必要程序后,試點推行“潮汐攤區”“商業外擺”模式。選取若干住宅小區、公園景區、商圈周邊區域作為試點,因地制宜明確早夜市開放時間,制定攤位申請、分配、管理等具體細則。優先引導早餐、果蔬等民生剛需及低環境影響業態、低收入人群入駐。通過分類型、分時段、分區域疏導管理流動商戶,尋找民生需求與環境秩序管理平衡點,讓城市“煙火氣”與“文明風”和諧共融。
(五)深化鞏固治理工作成效。充分運用各種媒體資源,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政策,廣泛宣傳流動商戶規范治理工作成效,積極引導流動商戶自覺遵守規定,入市規范經營,營造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深入開展“城管進社區”等活動,加強與市民群眾的互動交流,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及時反映、快速處置線上線下問題輿情,做好正面宣傳引導,樹立隊伍良好形象。
再次感謝您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將持續完善管理機制,探索創新流動攤販治理模式,著力提升執法管控水平。也歡迎您持續關注城市管理工作,為我們提供更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惠州市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