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蔚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建立我市住宅小區收益管理制度加強公共收益監管的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全面且深入的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工作推進現狀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以及省住建廳《關于今明兩年深化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的實施意見》要求,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會同市城管執法局結合惠州實際情況,于2025 年 4 月,制定并印發了《“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具體實事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圍內大力開展“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根據行動方案的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或業主委員會將公共收益的明細和余額在物業小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讓業主能夠清晰了解公共收益的收支情況,保障業主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同時,為拓寬業主監督渠道,我局與市城管執法局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各縣(區)住建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和郵箱,并充分利用惠州市智慧物業服務平臺“業主有話說”投訴板塊,確保群眾舉報得到及時處理。截至5月底,全市已對234個小區的公共收益進行檢查,發現未按規定公示公開公共收益小區141個,已整改95個小區,46個小區正在整改中,規范公共收益796.81萬元,惠及居民數14.35萬戶。
二、目前面臨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對業主公共收益進行監管,物業服務企業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成本沒有統一標準,因此,在目前的條件下,只能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向業主公示公共收益的有關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強化部門協同,嚴懲違規行為。我局將進一步加強與城管執法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大查處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力度。二是加快立法進程,完善制度體系。目前,我局正在制定《惠州市住宅物業服務條例》,將對物業服務企業關于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的服務成本、業主公共收益的管理進行明確,屆時,我市對業主公共收益的管理將有法可依。
再次感謝你們對我市物業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將繼續努力,不斷加大對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管力度,切實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推動我市物業管理行業高質量發展。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25日
(聯系人:賴吐艷,電話:0752-2898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