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華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的建議收悉,經綜合各會辦單位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完善糧食儲備收購政策
我市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確保種糧農民的稻谷有處賣、收益有保障。2022年,市財政局聯合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農發行制定印發《惠州市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市糧食風險基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2024年,經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完善,由市人民政府印發《惠州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市級儲備糧管理,有效發揮市級儲備糧在政府宏觀調控、保障糧食安全中的作用。
根據《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
省財政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廣東銀保監局關于印發廣東省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通知》(粵糧調〔2019〕207號,以下簡稱《通知》),每年的糧食收購,應為當年生產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國家標準,四等及以下的糧食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引導實行市場化收購。《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國糧標規〔2024〕183號)明確,原糧儲備各項常規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中等(含)以上質量標準(其中水分符合安全儲存要求),儲存品質指標符合宜存要求,食品安全指標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限量規定。綜合上述文件規定,以及糧食安全戰略、區域產銷特點及市場價格波動等因素,我市執行的糧食收購品種為早秈稻和中晚秈稻,等級為三等及以上,基本覆蓋了我市種植的水稻品種和質量。
《通知》規定,最低收購價的確定,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公布的當年最低收購價格為準,相鄰等級質檢的等級差價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因我市非糧食主產區,近年來均未啟動糧食最低收購價。相關縣(區)的稻谷收購價格,均是由具備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按當期稻谷市場價組織評估,再經當地財政部門會同發改部門會商核定后,按照不低于當年最低收購價形成政府指導價。因政府指導價需要在收購前一個月內以近期同類稻谷市場價格作為參考進行評估確定,各縣(區)明確收購價格的公告,均在當季稻谷上市約一周前的時間段發布,無法做到在當季稻谷播種前公布。關于糧食收購的品種和質量,多年來一直都是收購三等及以上的早秈稻和中晚秈稻,且縣(區)在制定收購預案時已經予以明確,部分縣(區)的糧食企業還開展了訂單式收購,并適時組織宣傳通知種植戶。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財政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加強地方儲備糧管理 增強區域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導意見》(國糧糧〔2020〕191號),各地要按照確保口糧絕對安全的要求,結合當地消費習慣,以口糧為主,適當兼顧飼料用糧,合理確定儲備品種結構。飼料養殖大省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玉米、大豆等飼料用糧儲備。我市并非飼料養殖大市,雖然近兩年的飼料用糧增長較多(2024年口糧和飼料用糧比例為1:1.25),但目前可以通過市場化采購滿足飼料用糧需求,且儲備的口糧也可作為飼料用糧,全市并沒有儲備玉米、大豆等飼料用糧的迫切需求。當前市本級和各縣(區)政府儲備糧食規模,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僅能滿足口糧需求,并未儲備玉米、大豆等飼料用糧。
(二)加大財政補貼力度
一是為做好我市糧食儲備工作,助力守牢國家糧食安全底線,2023-2025年,市財政共安排市級糧食風險基金29000萬元(其中2023年9000萬元,2024年11000萬元,2025年9000萬元),主要用于市級儲備糧油的儲備費用支出,增強我市糧食倉儲能力。二是不斷優化種糧補貼政策。2021年起,對種植水稻500畝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按每畝10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2023-2024年對完成復耕復種任務的縣(區)按300元/畝的標準予以獎勵;2024年起實施穩定糧油生產獎補政策,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對完成年度糧食和油料生產目標任務的縣(區)予以獎補。2023-2025年落實“菜籃子”工程建設資金900萬元(每年各300萬元)及發展糧食生產專項資金1227萬元(2023年400萬元、2024年407萬元、2025年420萬元),支持“菜籃子”基地、糧食生產示范點、糧食高產示范片等項目建設。及時足額下達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2023-2025年每畝補助分別為95元、104.6元和101.6元,減輕種糧農民生產成本,提高其種糧積極性。足額落實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市級補貼資金(2025年預算安排6951.4萬元),健全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體系。對水稻、馬鈴薯、玉米三大糧食作物保險保費全額由財政資金承擔,設立耕地地力補償保險和水稻收入保險兩個與糧食種植相關險種,其中耕地地力補償保險保費由市、縣(區)財政全額負擔。2025年,按照省財政廳部署要求,將擴大實施大豆完全成本保險,更加有效防范農業生產風險,保障種植戶收入穩定。三是出臺補償激勵制度,調動耕地保護和種糧積極性。印發《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惠州市財政局關于耕地保護補償激勵的實施意見》,建立普惠性補償的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市、縣兩級對承擔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的主體給予經濟補助,其中:一般耕地惠城區、惠陽區、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每年補助不低于10元/畝,惠東縣、博羅縣、龍門縣不低于5元/畝;永久基本農田惠城區、惠陽區、仲愷高新區每年補助不低于30元/畝,惠東縣、博羅縣、龍門縣不低于10元/畝,充分調動農民保護耕地和種糧的積極性。
(三)規范農村承包地經營權流轉
一是充分發揮市農村集體“三資”平臺作用,有效推進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化水平,不斷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實時監控土地流轉進程,保障了農民利益。平臺運行以來,全市農村土地流轉平臺上交易申請累計達4826宗,成交項目2800宗,成交金額達57.7億元。二是健全了農村土地經營流轉服務體系,各鄉鎮均設有農村集體產權交易中心,各縣(區)均在市產權交易門戶網站上發布了土地流轉指導價和流轉信息需求,為交易雙方提供了參考依據,提高了流轉信息對接率。
(四)加強要素服務供給
一是強化技術服務支撐。推廣糧食良種良法,加大示范推廣糧食優質品種力度,如水稻品種南晶香占、野香優莉絲等,支持糧食生產企業打造“水中鯉”“伴永康”等我市知名絲苗米品牌,并開展市、縣、鎮三級聯動的農業科技示范點建設,建立糧食單產提升示范基地,示范推廣先進良種良法良機融合技術模式,為種糧農民提供技術支持和示范引領。切實加強病蟲害監測預警,加大監測調查力度和頻度,及時掌握病蟲害發生動態和趨勢,準確發布病蟲害信息,指導科學防控。推進專業化統防統治,提高防治效果,有效控制病蟲害的發生危害。二是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加快培育屬地化農業服務團隊,統籌村級托管員,建立“縣鎮村三級托管員服務協辦體系”,深化托管服務模式,以病蟲害專業化防治、測土配方施肥、植保無人機作業等為突破口,大力推廣“1+N”等托管服務模式,并持續開展“田間課堂”和技術培訓,提升農民科學種糧技能。整合全市農機合作社、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等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健全縣鎮村三級社會化服務體系,聚焦糧食生產關鍵薄弱環節和小農戶,圍繞集中育秧/苗、耕整地、植保和收獲等環節,強化技術運用,發揮組織帶動作用,為農戶提供“耕、種、防、收、烘”全托管服務。
(五)推進產業融合發展
各縣(區)積極探索糧食生產與生態旅游、文化傳承相結合的新模式,開發以糧食種植體驗、農耕文化展示為主題的鄉村旅游線路,吸引城市居民觀光旅游,增加農民的旅游服務收入。舉辦各類農事節慶活動,如豐收節、插秧節等,傳承和弘揚優秀的農耕文化,提升農民的文化自信和歸屬感。同時,鼓勵農民發展特色糧食產業,如種植彩色水稻、特色雜糧等,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加工品,提高糧食產品附加值,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依托供銷社資源積極參與產銷融合,利用大灣區綠色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等平臺,整合前端供銷農場、農民合作社和后端數字供銷平臺、農產品直供配送中心等資源,探索以訂單農業為驅動,構建“以銷定產、優質優價”的緊密聯結機制,推動糧食類訂單種植,幫助糧農對接更穩定、更優質的市場渠道。
二、存在問題
一是糧食生產空間受到擠壓。一方面隨著城市化的發展,農業生產空間進一步減小,另一方面農戶在農業生產中基本上選擇種植利潤空間較大的蔬菜等作物,糧食生產空間受到擠壓。
二是種糧效益低問題依然突出。近些年,雖然中央、省、市出臺各種惠農政策,但相對于日益增長的種糧成本,種糧效益低的問題還十分突出,嚴重影響農民種植糧食的積極性。
三是部分撂荒耕地整治面臨較大困難。對缺乏水源的旱地、位于江河邊的易澇地、因交通等重大線性工程導致灌溉水系癱瘓或農機通道不暢、耕作層已滅失、用途已改變的地塊等情形缺乏有效解決辦法。
四是存在少數空心村,缺乏勞動力。由于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流,村內剩余人口的年齡結構偏大,從事較為繁重和復雜的種糧作業如土地的精細耕作、新型農業技術的掌握與應用等都存在較大困難,土地的種植方式和規模受到很大限制。
三、下一步工作
(一)繼續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持續釋放支持農民種糧的政策信號。落實惠農政策,及時兌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糧油輪作補貼,落實好涉農保險政策、市級穩定糧油生產獎補資金,提升財政資金效益,調動鎮(街)政府抓好糧油生產和農民種糧種油的積極性,鼓勵和引導穩定甚至擴大糧食生產面積,推進糧食單產提升工作。指導縣(區)加大宣傳力度,持續提升服務透明度,通過多渠道公開公示轄區收購企業、政府收購價等信息,讓種植戶更加深入了解政府儲備糧食收購的相關政策規定,加強農民和收購企業鏈接,讓農民賣“明白糧“放心糧”“舒心糧”,真正做到農民少跑腿、少排隊、快售糧。根據全市養殖產業的規模和飼料用糧需求的變化,結合政府儲備糧食品種調整,視情儲備適當比例的飼料用糧。
(二)落實農村土地流轉風險監控機制。準確把握土地經營權流轉政策,嚴格流轉主體前置審查,規范流轉程序要求,由流轉雙方平等協商確定農村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的方式、期限、價款和具體條件,嚴格落實農村承包地流轉備案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日常巡查制度。加強對流轉主體的政策和法律服務,在依法依規管理的同時,幫助經營主體規范有序流轉土地,建立健全聯農帶農機制、解決生產經營實際問題。
(三)加強對糧食專業化規模化生產的要素服務供給。一是持續深化農資穩供機制,做好儲備、調運和穩價工作,并探索與金融機構合作,為種糧大戶、合作社提供更便利的農資信貸服務。二是著力提升社會化服務效能,優化三級協辦體系,擴大糧食生產全程托管或關鍵環節托管服務覆蓋面,重點提升糧食單產技術服務能力。三是推廣先進良種良法良機融合技術模式,擴大綠肥種植、配方肥統配、綠色防控等技術在糧食生產中的應用規模。示范推廣抗逆性強、優質高產品種,實施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輪作休耕等耕地質量保護提升措施,配套合理密植、科學施肥增效、水肥一體化、科學用藥等關鍵技術,同步推進工廠化育秧、機插秧、旱稻精量穴直播、機收減損、無人機植保等機械化、輕簡化節本增效技術,降低種植成本,構建高產高效綜合技術模式。
(四)促進一二三產深度融合,加強對糧食生產的多維功能的挖掘。堅持惠農導向,聚焦產業融合,大力推進強鏈興業、富民興鄉,著力推動一產上規模、上水平,二產強能力、強實力,三產增活力、增效益,穩步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繼續扶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提升農產品加工集中區和物流集散地建設水平,促進農業與農產品加工業的融合發展,提高農產品加工轉化率,實現“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利益鏈”。充分挖掘鄉土產業的產品價值、文化價值、藝術價值,以三產融合示范鎮、田園綜合體、美麗鄉村示范村、鄉村旅游重點村為重點,推動農業與工業、休閑旅游業、服務業等多元化業態進一步融合發展,形成“農業+”多業態發展態勢。推動糧食生產與糧食加工、電商物流等方面的融合,與當地的電商企業和物流企業形成合力,解決種糧農民“怎么銷、往哪銷”的問題,依托本地食品加工企業,推出一批水稻的精細加工產品,如米餅、米糊等,為糧食加工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將產業鏈的收益更多地留給種糧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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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6月30日
(聯系人及電話:徐紅生,2809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