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漢青等代表:
您(你們)提出的關于《關于惠州市大亞灣森林公園建設問題的建議》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惠州市大亞灣森林公園(以下簡稱“森林公園”)位于惠州市南端,惠東縣和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交界處,面積1876.81公頃(惠東轄區1281.58公頃、大亞灣轄區595.23公頃)。現行《惠州市大亞灣森林公園總體規劃(2015-2025)》為環大亞灣新區管委會于2015年組織編制,2016年6月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惠府函〔2016〕195號)。大亞灣森林公園自2019年開展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后納入自然保護地,按保護地體系的有關法規進行管理。
一、關于盡早啟動森林公園總規修編,修編規劃等相關的建議
《惠州市大亞灣森林公園總體規劃(2015-2025)》即將到期,我局積極推動惠州市大亞灣森林公園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目前該項工作已啟動。正根據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結合大亞灣森林公園的保護管理需要起草《關于解決大亞灣森林公園保護管理經費的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市發改局、市財政局意見,待兩部門同意方案后報市政府請撥專項經費,采購總體規劃修編項目。
二、關于將人工商品林等調出森林公園范圍的建議
根據《廣東省森林公園管理條例》《關于開展全省森林公園規范化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規政策,調整森林公園范圍和界線需符合相關條件,開展選址論證、生態影響評價、范圍調整論證、占補平衡等工作,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將人工商品林等調出森林公園范圍,需依據上述規定要求,由惠東縣、大亞灣區的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逐步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為解決當地村民的民生問題,總體規劃修編將森林公園與傳統生產經營范圍交叉區域,參照《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規范(LY/T 2005—2024)》《廣東省森林公園建設技術指引(試行)》等政策規范適當規劃林業生產亞區,支撐森林經營、采種育苗、種質資源保護等生產活動,以及相關的配套生產設施建設,以保障村民正常的生產生活需要。
三、關于修編過程充分聽取村民(村委、村小組)意見,走足程序等相關的建議
我局在組織森林公園總體規劃修編中將充分聽取村民(村委、村小組)等各方意見。一是發函惠東縣林業局、大亞灣區社管局《關于征集大亞灣森林公園總體規劃修編意見建議的函》,廣泛征集有關單位、集體的意見和建議。兩縣區相關部門、鎮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正在進一步整理中。二是總體規劃修編過程將開展走訪調研工作,持續征集周邊村民、利益相關方、有關部門的意見。三是嚴格按照總體規劃審批環節的規定,進行公示和征求意見等工作,并在總體規劃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關于重新申報認定的建議
惠州市大亞灣森林公園當前按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惠府函〔2016〕195號)的《惠州市大亞灣森林公園總體規劃(2015-2025)》開展保護管理工作。自2019年開展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經縣(區)上報市政府審核同意的《惠州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中,惠州大亞灣森林公園定位為地方級森林公園。
惠州市林業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