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一圖讀懂關于20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按照《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惠州市20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決議》(惠市常函〔2021〕9號)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今年7月以來,市政府先后召開2021年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十二屆180次常務會議、全市審計整改工作會議,研究部署20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整改工作,要求各級、各部門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對待審計發現問題,狠抓審計整改,確保審計發現問題限時高質量“清零”,同時以審計整改為契機,查找制度機制缺陷,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在各級有關部門單位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指出的98個問題分解的122個整改事項中,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有100個事項完成整改,4個事項將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剩余的18個事項中,有的受疫情防控常態化影響,難以在短期內完成整改,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礎工作存短板、部分服務開展不到位等問題;有的需根據實際情況分批、分階段落實整改,如博羅縣部分供水設施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問題;有的因涉及歷史遺留問題、需理順土地權屬后逐步推進才能整改到位,如市社會福利院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通過整改,已促進增收節支43,041.92萬元,其中已上繳財政38,411.95萬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4,628.09萬元、已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1.88萬元,已促進資金撥付到位66,250.8萬元,挽回(避免)損失浪費4,620.39萬元。現將審計工作報告反映主要問題的階段性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市本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市直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非稅收入征管方面的問題。一是截至2021年1月,市財政局已將土地出讓金等非稅收入37.19億元繳入國庫。二是市財政局等9個單位針對應收未收土地出讓金、河砂開采權出讓收入等非稅收入共計4.6億元的問題,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收繳1,543.32萬元(其中:河砂開采權出讓收入1,216.25萬元,戶外廣告場地交易收入25萬元,罰沒等其他非稅收入302.07萬元),已進入法院執行程序的罰沒款10萬元,經行政復議調減罰款86.6萬元,因企業未及時繳費導致待辦工程規劃許可證已過期、企業放棄繳交辦證費80.38萬元,因企業破產無資產可拍賣無法繼續執行20.78萬元。其余44,288.93萬元涉及事項整改情況如下:
①市自然資源局針對哈工大機器人智谷(惠州)投資有限公司未繳土地價款41,960萬元的問題,于5月10日向該公司發出正式撤銷合同通知,但該公司同日又自行向非稅賬戶繳交了41,960萬元并向市政府申請撤銷解除合同通知。市自然資源局多次與惠城區政府進行協商后確定不予保留該項目,于9月18日向該公司發出《關于辦理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手續的函》,但該公司至今未前來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②市自然資源局針對惠州市大弘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未繳土地價款2148.93萬元的問題,于2019年12月發出催繳通知,但該公司至今未繳清土地價款,同時因三棟市場地塊的原持有者市市場物業管理總站將該地塊于2013年轉讓給大弘公司前,于2009年將該地塊出租給惠州市偉濤實業有限公司承包經營23.5年,造成大弘公司取得地塊后未有收益并多次上訪,大弘公司認為市市場物業管理總站出租承包權給偉濤公司存在違法違規問題,且要求減免地價款。2021年11月18日,市委政法委再次組織會議研討,要求各個部門依法依規開展大弘公司問題處理工作,爭取促成偉濤公司收購大弘公司在三棟市場的整體權益,徹底解決大弘公司信訪問題。
③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于2021年7月向2家企業發函,要求2021年8月底前繳清戶外廣告租金180萬元,但企業至今未繳;該局于2021年10月決定采取法律訴訟途徑進行追繳。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關于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管理方面的問題。
一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9月將市財政配套資金缺口500萬元編入2022年部門預算。二是市知識產權局于2021年9月13日印發《關于取消相關企業風險補償貸款資格的公告》,取消51家不符合風險補償貸款條件企業的資格;同時修訂《惠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明確了企業進入風險補償基金扶持企業庫和辦理風險補償基金貸款的流程,加強對企業入庫和辦理貸款的審核把關,建立風險預警信息傳達機制,預計今年12月底可正式印發。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少列預算收入的問題。一是截至2021年2月大亞灣開發區財政局已將土地出讓收入、罰沒款等非稅收入4.39億元繳入國庫。二是截至2021年8月仲愷高新區財政局已將土地出讓收入等非稅收入5.56億元繳入國庫。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預算編制不夠完整準確的問題。一是自2021年起,大亞灣開發區財政局、仲愷高新區財政局嚴控代編預算規模,已將預算細化到部門、基層單位和具體項目。二是仲愷高新區財政局已按規定將上年結余和上級提前下達資金納入2021年度預算。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關于未按規定將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前置條件的問題。仲愷高新區財政局印發《仲愷高新區區級財政預算績效目標編制審核指南》,組織區級各預算單位全面自查績效目標編制情況,截至2021年9月,已指導各預算單位補充完善2021年績效目標項目數376項,涉及金額20.11億元,并將各單位編制的績效目標作為2022年度預算安排前置條件。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4)關于部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下達不及時的問題。一是截至2021年8月,仲愷高新區財政局已將省級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等37項共7,860.5萬元資金下達至相關用款單位。二是截至2020年12月大亞灣開發區財政局已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等27項上級轉移支付資金1,015.1萬元下達至相關用款單位。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5)關于非稅收入征收不及時的問題。仲愷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7個單位積極采取措施追繳,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收回非稅收入35,729.7萬元(其中土地出讓金35,101.5萬元,罰沒款及滯納金589.54萬元,森林植被恢復費38.66萬元),因被執行人破產依法終結執行罰款310.82萬元,已進入法院執行程序13.04萬元。剩余45.64萬元仲愷高新區國土資源分局正在辦理法院強制執行手續。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二)龍門縣財政管理和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低的問題。龍門縣財政局一是于2020年12月將未執行的預算指標6.66億元全部收回,納入2021年度預算統籌安排;二是加強對部門預算資金支出進度的監測,于2021年上半年每季度及第三季度每月函告各預算單位,督促提醒有關部門提高預算執行率,充分發揮資金效益;三是完善項目考核機制,將項目支出進度與下年度預算額度掛鉤,將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切實提高財政資金效益。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無依據調整賬務的問題。2021年以來,龍門縣財政局已按照《預算法》有關規定加強預算管理,細化支出事項,按規定據實核算,確保支出規范。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關于未按規定將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前置條件的問題。龍門縣財政局已組織各預算單位全面自查績效目標編制情況,完善了各單位2021年部門整體績效目標、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的申報和自評工作,涉及項目數2985項、金額49.22億元,并將各單位編制的績效目標作為2022年度預算安排前置條件。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4.關于非稅收入征收不及時的問題。龍門縣財政局積極督促縣公安局等27個單位收繳非稅收入,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收回192.4萬元(其中,預防接種服務費135.22萬元、水資源費22.27萬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8.24萬元、罰款26.67萬元),已進入法院執行程序28.16萬元,因繳款人申請報建后放棄建房無需追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24.57萬元,剩余45.39萬元相關執收單位正在采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措施進行追繳。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低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指出的188個預算執行率低于50%的項目(涉及資金20.83億元),市財政局已于2020年底按規定收回177個項目的預算指標20.44億元,納入2021年度預算統籌安排,其余11個項目(資金3,916.25萬元)結轉至2021年繼續使用,截至2021年10月底已累計撥付3,048.02萬元,剩余868.23萬元正在按進度撥付,總體執行率達99.59%。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關于個別單位未及時提交資金分配方案,導致資金下達不及時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長者服務局(籌)、生態環境局等2家單位已加強項目資金管理,通過科學研究、論證,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在收到資金和任務清單后30日內制定科學、合理的資金分配方案并提交財政部門,確保資金及時發揮效益。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關于公務用車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截至2021年10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4家單位已按規定為191臺公務車安裝車載衛星定位終端,無需安裝13臺(其中經第三方檢測機構鑒定達到報廢條件的公務車5臺,按規定不予安裝的特殊工作用車8臺)。二是潼湖生態智慧區管委會已于2021年3月將占用的2臺車輛歸還下屬企業惠州市智谷實業有限公司。三是市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經第三方檢測,發現其中1臺公務車已達報廢條件,于2021年8月25日報經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批復同意報廢,截至2021年10月底,該中心實際用車2臺,與編制數一致。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四)關于部分助學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教育局于2021年10月將2020年未享貧困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金的56名低保家庭新生名單下發至各縣(區)教育局進行核查。經核實,已向2名學生補發貧困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金合計1萬元;有19名學生目前已享受所在縣(區)的其他社會資助,故不予補發;有19名學生放棄申請補助;有16名學生因復讀、參軍等原因未到高校就讀,不符合申請條件。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績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存量資金使用績效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截至2021年9月大亞灣開發區財政局已按程序將專戶存量資金41,126.86萬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管理使用,至2021年11月底已撥付8,701.60萬元。其余專戶資金9,459.05萬元(專戶設在區住房和規劃建設局)是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為落實上級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于2018至2019年為部分區政府投資項目繳交的工資保證金,待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退還。
二是市財政局按照十二屆177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同意的2021年市直財政存量資金使用計劃,至2021年9月底已安排42個項目、使用資金4,409.04萬元,剩余存量資金21,466.67萬元統籌用于市級政府投資三年滾動計劃項目、市委市政府審定的重點事項及清理財政歷史借墊款。
三是仲愷高新區財政局2020年底結余存量資金1.66億元中,有2,600萬元省級股權資本金已按省財政廳要求上繳市財政局,其余1.4億元已全部盤活使用,用于惠環輕軌站北片區城市更新項目征拆補償款。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關于政府投資項目績效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提高路緣石材質標準未批先建問題,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一是查明未及時將變更方案上報市政府審批的原因,為杜絕今后出現此類問題,已于2021年12月6日修訂完善了《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內部審核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變更前的方案比選、專家論證及政府決策審批等相關環節。二是已將該設計變更事項及原因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截至2021年12月10日尚未完成審批,待批準后上報市政府。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截至2021年12月10日,博羅縣泰美、羅陽、園洲和石壩4個鄉鎮(街道)已追回多付村村通自來水工程進度款1,170.58萬元,并對各監理單位處以違約罰款共計8萬元,其余多付工程進度款805.03萬元將結合財政最終結算審核定案金額再進一步敦促退回多付的工程款。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四、部分單位和鎮街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貫徹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惠東縣黃埠鎮于2021年5月底經黨政領導班子會議決定,同意將應還企業的借款65萬元與企業歷史欠債進行抵扣;吉隆鎮截至2021年11月底已歸還全部借款1,187.28萬元。二是黃埠鎮已針對24家企業制定還款計劃表,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先后償還自來水廠等6家企業31.1萬元,剩余590.07萬元計劃分5年還款,預計2025年12月底還清。三是吉隆鎮已停止相關收費,針對違規收費433.99萬元問題,經與相關企業召開座談會商議退費情況,企業同意不退還、由鎮統一上繳財政,該鎮也召開黨委會決定,將違規收取的費用433.99萬元分期上繳縣財政,下來將按計劃于2022至2024年分3期上繳;江北街道辦已于2021年3月將收取的13萬元贊助費退還給企業。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二)關于決策制度建立及執行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惠城區江北街道辦立行立改,于2020年12月30日召開黨工委會議,研究討論2021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并上報惠城區財政局審批。二是羅浮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和羅浮山林場于2021年3月修訂了《廣東羅浮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內部控制規范及內部管理制度》和《惠州市國有羅浮山林場內部控制規范及內部管理制度》,完善了“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對原土地、廠房等出租事項進行清理并重新經領導班子會議決策,完善和規范了重大資產經營管理。三是惠東縣黃埠鎮于2020年9月16日修訂《黃埠鎮“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并嚴格按制度執行。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關于“三公”經費、公務用車和培訓費管理等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惠陽區永湖鎮于2020年12月1日出臺《永湖鎮公務車輛管理與使用規定》《永湖鎮公務租車使用管理制度》,加強內控管理,于2021年3月29日成立公務用車管理清查工作專班,對審計發現的公務車加油卡管理混亂的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截至2021年10月底,1張主卡開具的29張副卡已注銷24張、余5張與5臺公務車綁定使用,并追回7臺私家車使用副卡加油費0.39萬元;已注銷4張綁定私家車的油卡(其中追回2臺私家車油費7.88萬元,另經永湖鎮紀委核查,其余2臺私家車油費6.65萬元屬于鎮政府公務支出)。二是吉隆鎮政府已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控制“三公”經費和培訓費支出,防止超預算。三是惠東縣黃埠鎮、吉隆鎮,羅浮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已規范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接待需提供派出單位公函及相關審批件和接待清單。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四)關于財政財務管理和內控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事項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的問題。一是惠東縣黃埠鎮已召開黨委會和黨政班子聯席會議,集體決策環衛一體化外包服務項目的相關招標事宜,因項目招標參考價已達1,852.55萬元,下來將通過向社會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服務提供方。二是惠東縣吉隆鎮已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對目錄內的商品執行政府采購程序,完善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三是市民政局于2019年7月印發《惠州市民政局采購管理辦法》,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通過招標選取供應商模式解決物資采購問題。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部分非稅收入未按規定上繳財政的問題。一是惠東縣吉隆鎮已召開黨委會,對未上繳財政的363.37萬元非稅收入,計劃于2022至2024年按每年30%、30%、40%上繳惠東縣財政,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上繳149.02萬元,對于未申報納稅的166.33萬元非稅收入,計劃于2022年11月底前分期申報納稅。二是羅浮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針對以前年度收取的“朱明洞景區登山道項目”收入183萬元未上繳財政問題,因管理處屬省管單位,已向省林業廳上報關于上述收入全額上繳省財政的書面請示,并將2022年預計收取的“朱明洞景區登山道項目”收入33萬元編進單位2022年度年初預算,下來將根據省林業廳批復進一步整改。三是惠東縣黃埠鎮已于2021年7月2日將資產拍賣收入146.97萬元上繳縣財政。四是惠城區江北街道辦已于2020年9月2日將利息收入51.76萬元上繳區財政。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關于審核把關不嚴、多付資金的問題。一是惠東縣黃埠鎮、惠陽區永湖鎮、羅浮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惠城區江北街道、市殯儀館均已據實結算,已追回多付工程款161萬元,補足129.16萬元工程量。二是市民政局已于2021年9月8日追回多付維護費27.49萬元和多付2家社會組織費用19.49萬元并上繳市財政,剩余多付維護費45.3萬元計劃于2023年12月底前分2期追回。三是市福彩發行中心已追回多付形象建設補助款0.97萬元,6個投注站已補足工程量4.55萬元,1個投注站已倒閉無法追回3.51萬元。四是市社會福利院已收回多付食材等費用7.01萬元。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4.關于市民政局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市民政局于2020年10月印發《惠州市民政局合同管理辦法》,規范了合同訂立、管理等行為。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5.關于專項資金使用不合規的問題。市福彩中心經市民政局批準,已于2020年12月按規定調整“惠民空間”項目24.07萬元資金用途,改用于市民政局福彩視頻會議系統等配套設施;市救災物資倉儲站已于2021年6月對擴大救災物資管理費支出范圍的2萬元進行賬務調整。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五)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應收未收國有資產收益的問題。一是惠東縣黃埠鎮已收回租金(承包款)103.56萬元,剩余303.44萬元承包人已簽訂還款承諾書,按年分期還款,預計2031年12月完成整改。二是惠東縣吉隆鎮已追回租金和履約保證金79.83萬元,按政策減免租金1.58萬元,剩余租金52.5萬元計劃于2022年8月30日前收回;該鎮就應收未收吉江自來水廠合作收益款150.74萬元事宜協商未果,于2021年7月13日發律師函,采取法律訴訟途徑解決。三是惠陽區永湖鎮政府已與承包方續簽了合同,并已追回土地承包收益27.10萬元。四是市社會福利院已追回管理費及租金118.33萬元,因魚塘管理困難經院班子會研究決定減免租金1.05萬元。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關于違規處置國有資產的問題。惠東縣吉隆鎮政府經黨委會決定,加強資產管理,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處置國有資產,對于違規處置國有資產的收入5.5萬元已上繳惠東縣財政局。市社會福利院已加強資產管理,建立健全資產臺賬,并于2019年9月通過會議決定解除與企業的租賃協議,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置國有資產。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關于固定資產核算不規范的問題。惠東縣黃埠鎮已將房屋、土地等6項資產補登記入賬,金額308.5萬元;另有黃埠幼兒園和敬老院2項資產因尚未完成驗收,已計入在建工程核算,涉及金額686.5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4.關于市社會福利院土地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市民政局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并與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共同實施盤整收回馬安福利農場地塊工作。因該地塊70年代征收做農場時未進行征地補償及采取措施圈地確認權屬,部分地塊仍被未獲得補償的原住地村民占用、部分地塊被其他村民占用,需開展村民征地工作。2021年3月已發布《關于收回惠州市福利院國有農用地土地使用權的預告》,11月負責具體實施的馬安鎮政府著手開展土地補償協議簽訂工作。同時督促市社會福利院積極配合馬安鎮政府做好土地勘察、地面附著物盤點、村民走訪等相關工作。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五、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截至2021年4月14日,大亞灣開發區財政局、惠東縣水利局等單位立行立改,已通過持續推進項目開工建設、加快資金分解和支付使用進度等措施整改5.87億元,促進4個項目開工。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政策落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未完成省下達的部分服務任務的問題。市衛生健康局一是下發了《關于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慢性病管理項目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縣(區)衛生健康局每月上報高血壓和2型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任務進展情況,分析各縣(區)完成情況并通報全市,督促各縣(區)加強慢性病管理工作,加快“兩病”任務完成進度;二是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健康教育宣傳,提高居民健康素養、強化防病意識,自愿接受基層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從而促進提高居民健康檔案使用率。截至2021年12月10日,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規范管理率為59.17%和59.92%,比2020年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規范管理率48.53%和49.91%得到了較大的提升。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關于部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不到位的問題。
(1)市衛生健康局認真分析了問題產生原因,經排查,除本地分娩異地產休、拒絕訪視等原因未能開展新生兒訪視工作外,有223名新生兒有訪視檔案,但僅錄入了省婦幼系統,市衛生健康局已于2021年9月將其補錄入省基本公共衛生系統。下來,市衛生健康局將要求基層醫療機構加強與產婦產休地的對接,在規定時間內做好新生兒訪視和錄入系統工作,做到應訪盡訪;完善與醫院的信息共享機制,提升新生兒訪視率。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市衛生健康局已組織龍門、博羅、惠東3個縣對1036名低保、特困居民進行篩查,為其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完成家庭醫生簽約服務757名,已完成建立居民健康檔案126名,尚有53名未簽約,其余因死亡、無法取得聯系、異地居住等原因無法簽約或建檔100名,預計年底完成。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關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礎工作和管理存在短板的問題。
市衛生健康局已導出所有身份證號碼缺失的電子健康檔案近22萬份,并要求各縣(區)落實整改,加強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工作,確保檔案信息真實、有效、可用、規范。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補錄67438份身份證號碼缺失的檔案,經核實注銷27852份無效、重復建檔的檔案,預計2022年6月底完成。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4.關于部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下達不及時的問題。
一是龍門縣等6個縣(區)衛生健康部門積極整改,已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在收到資金和任務清單后30日內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提交財政部門,確保資金及時發揮效益。二是市財政局、博羅縣等5個縣(區)財政局已在收到衛生健康部門提交的資金分配方案后及時審定,并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將基本公衛資金撥付至用款單位。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5.關于6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筑面積不達標的問題。
6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取遷址或租用商鋪等措施進行整改,截至2021年12月10日,惠城區龍豐社區、江南社區和龍門縣龍城街道社區3家衛生服務中心已完成整改,惠城區江北社區、惠東縣平山社區和仲愷高新區東江社區3家衛生服務中心尚未完成。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三)“促進就業優先”相關政策落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補貼發放不合規的問題。一是市及惠城區、惠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已向不符合環保政策企業追回錯發的穩崗補貼277.4萬元;二是除2人已進入社保案件行政非訴執行程序或法院強制執行程序外,市、縣(區)社保基金管理部門已向其余不符合條件的171名重新就業人員足額追回錯發的失業保險和價格臨時補貼共112.94萬元。三是7個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已向不符合條件的5家單位和32人追回錯發的以工代訓補貼、職業技能晉升培訓補貼和線上適崗培訓補貼共計26.3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部分就業補貼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一是惠城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向符合條件的72家企業補發就業失業監測補貼共16.50萬元。二是龍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惠城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向5名城鄉困難家庭人員發放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共2.50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四)“促進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落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單位違規預留目錄清單之外的貨物質量保證金的問題。仲愷高新區環衛中心、社會事務局、農村工作局已退還19家企業25個項目的貨物質量保證金67.46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部分單位超標準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的問題。仲愷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用事業辦、環衛中心和大亞灣開發區第一中學已退還16家企業20個項目超標準預留的工程質量保證金22.11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五)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推進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產業園建設方面的問題。截至2021年10月底,惠東縣蔬菜產業園、博羅縣南藥產業園、龍門縣絲苗米產業園等3個省級產業園已完成建設任務。惠陽區蔬菜產業園(省級)由于牽頭實施主體惠州市四季綠農產品有限公司資金不足,且因債務糾紛等原因于2021年1月被法院查封了公司辦公大樓及部分設施設備,項目建設目前處于停工狀態,惠陽區委、區政府正在大力推進四季綠公司重組工作,力爭在公司完成重組后加快完成項目建設。惠城區水產產業園(市級)因項目選址變更,已于2021年11月動工,預計12月底完成建設任務。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關于產業園資金管理方面的問題。
(1)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已加強資金監管,督促產業園牽頭實施主體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規定將專項資金撥付至實施單位,涉及6,092.4萬元。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市、惠東縣農業農村部門已督促產業園實施主體加快自籌資金投入。截至2021年12月10日,粵港澳流動漁民深海網箱養殖產業園已自籌資金9,887.15萬元、到位率98.87%,惠東縣蔬菜產業園已自籌資金6,580.86萬元、到位率87.74%,預計2021年底按時完成建設任務。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六、民生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惠州市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個別扶貧項目管理不善、運營效益不佳、資金存在安全風險的問題。一是龍門縣上東村委、小洞村委已追回扶貧投資款100萬元,由鎮、村統籌使用。二是惠東縣已加強項目監管,指導合作社建立相關制度、加強養殖人員技能培訓、帶動貧困戶養殖、拓展銷售市場等,2020年度已取得收益0.48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惠東縣、龍門縣未解決41戶貧困戶危房改造后無戶廁的問題。惠東縣、龍門縣已完成39戶無戶廁改建,其余1戶無意愿改建,1戶與監護人共用戶廁。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關于龍門縣個別省定貧困村道路硬底化、雨污分流、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未完成的問題。截至2020年11月底,龍門縣3個省定貧困村中的8個自然村已完成村道路面硬底化建設;5個省定貧困村中的7個自然村已完成雨污分流管網建設;10個省定貧困村中的54個自然村已采取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或分散處理的方式對污水進行有效處理;1個省定貧困村已完成公廁建設。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4.關于個別危房改造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截至2020年11月底,惠東縣政府已按規定向103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危房改造補助款345.3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社保基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社保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方面的問題。一是市稅務局已調整34家參保單位的企業劃型,追回多減免的社會保險費282.6萬元。二是市稅務局已退回97家企業多收的醫療保險費8.7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醫保政策方面的問題。截至2021年6月底,市第三人民醫院、仲愷高新區人民醫院等相關定點醫療機構以電話聯系及院內公告等告知方式,將應由醫保結算的13.58萬元費用退回患者,剩余14.29萬元因無法聯系患者或大部分金額較小、患者普遍選擇放棄退還,經醫院研究決定該剩余款項將用于贈藥或捐款等。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部分社保基金支出不合規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方面的問題。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一是已追回違規支付的藥品費用412.47萬元;二是已追回因重復用藥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23.13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養老保險基金方面的問題。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已追回91名不符合條件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50.44萬元,其中:36名服刑人員36.06萬元,15名重復發放8.34萬元,40名死亡人員6.04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關于工傷保險基金方面的問題。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已按照規定補發了9宗工傷喪葬補助金和11宗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共計6.57萬元。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關于工傷保險支出戶利息未按規定上繳省級財政專戶的問題。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已于2021年1月將工傷保險支出戶利息111.76萬元上繳省級財政專戶。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博羅縣2018年至2019年供排水資金投入和使用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10個鎮違反規定程序招標的問題。園洲鎮、羅陽街道、福田鎮等10個鄉鎮(街道)已加強工程項目管理,嚴格按規定履行工程招標、預結算等程序,確保工程項目質量。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博羅縣公用事業管理局未督促工程中標單位提交5個項目履約保函的問題。截至2021年12月10日,有1個工程已在審計期間補辦了履約保函手續,有2個工程已完工無須補辦履約保函,其余2個工程因工期延期,正在按延長工期補續履約保函。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關于部分供水設施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問題。博羅縣水利局一是已研究制定相關實施方案,明確將根據通電和通信號情況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分批、分階段對現有91座未安裝攝像頭等實時安全監控設備的供水設施安裝監控設備;二是組織相關鎮對61座未安裝防護圍欄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實施安裝,并已向博羅縣財政局申請了每座0.5萬元的安裝補助經費并撥付給各鄉鎮(街道)。截至2021年12月10日,91座中有2座已安裝監控設備;61座中有38座已安裝防護圍欄,23座正在施工中,預計2022年12月底完成。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四)市區公共停車場建設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通過加快工程建設、積極協調溝通,加快推進和全面完成市政府要求的停車場建設、開放任務,截至2021年11月4日,一期10處停車場均已正常運營,二期惠新大道橋下等9個停車場已全部完工,第二人民醫院停車場已于2021年9月20日開始對外開放。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五)村莊規劃編制情況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惠東縣、博羅縣政府積極采取措施推進整改:一是追回編制費用。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追回設計費438.6萬元(惠東縣195.6萬元,博羅縣243萬元)。二是追責設計單位。將中咨城建設計有限公司、廣州市科城規劃勘測技術有限公司、廣東北噠空間規劃設計有限公司3家設計單位列入規劃編制單位“黑名單”,禁止其在博羅縣從事規劃編制工作兩年。三是問責相關人員。惠東縣已對1名責任人免去負責人職務、降為辦事員;博羅縣已對15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惠東縣、博羅縣紀委監委對負有責任的規劃編制、審查及整改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和責令作出書面檢討。下來,對尚未追回的部分村莊規劃編制費用,惠東縣、博羅縣已明確整改時限、限期追回。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七、重點投資建設項目要素保障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市重點投資建設項目要素保障方面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自然資源局針對博羅縣、龍門縣15宗工業用地不在“3+7”產業園區內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擬于12月下旬再次提交用地會議審議。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方面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建設單位未落實項目管理主體責任,對變更預算不進行審核把關的問題。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一是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責令負有責任的分管領導在黨組會議作出了深刻檢討,并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科室人員進行了誡勉處理;二是對預算編制單位按規定予以處理處罰,責成預算編制單位重編預算,調減了多計的變更預算投資3,671.15萬元,約談了預算編制單位法人,同時對預算編制單位處以102.2萬元違約罰金,并按照《建筑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移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進行信用處罰;三是健全完善長效機制,于2021年12月6日修訂完善了《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內部審核管理辦法》,同時制定《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工程設計變更責任單位追究辦法》,進一步強化設計變更監督管理和內部控制。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個別項目不具備招標條件先行招標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局督促和指導惠州交投東江投資有限公司在先行工程實施中實行限額設計,惠州交投東江投資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做出圖紙設計并編制預算,市交通運輸局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預算審批,預算價低于合同價1,394.42萬元。截至2021年12月10日,市交通運輸局正在督促惠州交投東江投資有限公司就合同價問題與總承包方進一步協商。
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關于部分項目合同簽訂不及時的問題。惠州新材料產業園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至6月與中標單位簽訂了起步區場平工程(一區)等7個服務類項目合同,并完善了《惠州新材料產業園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聯席會議工作章程》《惠州市新材料產業園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制度。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八、國有企業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已將兩項資產補入賬核算。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關于未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一是已組織對集團2020年底應收賬款2.17億元進行全面清查、催收及處理,已收回應收款項882.15萬元;對有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采取個別認定法按賬面價值100%計提壞賬準備,計提金額5,734.68萬元;按照2020年底應收款項剔除上述不能收回金額后的余額計提5%的壞帳準備,計提金額801.03萬元。二是制定《惠州市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本部應收款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計提應收款項壞賬準備的范圍和具體流程,下來將加強長期掛賬應收款的催收工作、應收賬款賬齡分析以及定期清理,防止出現壞賬,及時收回應收賬款,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關于損益不真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1.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和10月分別對無依據計提的兩筆管理費用進行了賬務沖銷更正。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市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一是于2020年12月調整了固定資產模塊中的折舊年限、月折舊額,同時補計提了2020年、2019年及以前年度折舊費用235.13萬元。二是已對多計2019年投資收益8.78萬元進行了賬務調整。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四)關于大額支付現金涉及金額29.29萬元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已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對超出現金使用范圍及結算起點達1,000元的經濟業務均采取轉賬方式,杜絕了大額現金支付的問題。
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九、下一步審計整改工作意見和建議
雖然我市目前的審計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從審計整改的具體情況看,部分單位的整改工作推進力度、整改質量仍有待提高,部分問題未能得到全面糾正,如市自然資源局應收未收土地出讓金、博羅縣部分供水設施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問題。下來,市政府將扎實做好審計監督“后半篇文章”,切實把審計整改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審計整改責任。要求各縣(區)、各部門把落實審計整改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做到思路清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嚴格按照審計法的規定及時報告審計整改情況,同時做好審計整改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進一步增強落實審計整改的責任感、緊迫感。
(二)加大跟蹤督促力度,增強審計整改合力。對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市政府將其列入重點督查范圍,由審計部門聯合市政府督查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加強督促指導、集中攻關,推動解決整改落實過程中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進一步提高審計整改成效。
(三)強化追責問責,樹立審計整改嚴肅性。審計整改事關政府公信力,是審計監督促進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的關鍵環節。要求各部門單位切實承擔起整改主體責任,真改實改,應改盡改。對拖延整改、敷衍整改,甚至搞假整改的單位和責任人,提請同級紀委監委、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研究處理,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原文下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