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別臺風(黃色、橙色、紅色)、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發布生效期間,托兒所、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無需等待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應當自動停課。
《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明確,當學生看到臺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號和暴雨紅色預警信號時,即為停課信號。《條例》最大的變化,就是學校和學生不必等待層層審批后再停課,只要看到自己所在地氣象部門發布了對應級別的預警信號即可自行停課。
《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臺風黃色、橙色、紅色或者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為停課信號,停課信號生效期間,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應當停課。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學校上課;在校學生(含校車上、寄宿)應當服從學校安排,學校應當保障在校學生的安全;上學、放學途中的學生應當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綜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