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游樂設施運營使用單位有哪些法律責任?
1.《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察規定》第四十條 大型游樂設施運營使用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米允褂梦唇洷O督檢驗合格的大型游樂設施的;
(二)設備運營期間,無安全管理人員在崗的;
?。ㄈ┡鋫涞某肿C操作人員未能滿足安全運營要求的;
(四)未及時更換超過設計使用期限要求的主要受力部件的;
?。ㄎ澹┳饨鑸龅亻_展大型游樂設施經營的,未與場地提供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的;
(六)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使用維護說明書等要求進行重大修理的。
2.《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丛O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進行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未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確認的;
?。ㄈ┪磳㈦娞?、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