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函〔2018〕4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惠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業經十二屆4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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