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李汝求市長主持召開十屆14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惠陽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簡稱《辦法》)等有關事項。
惠陽區是繼博羅縣之后,我市第二批被列入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縣區。會議認為,在惠陽區試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于我市逐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將起到強有力的推動作用。《辦法》對參保范圍、基金征繳、待遇領取和組織監管等作了規定,并根據省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借鑒博羅縣試點工作經驗基礎上,對回鄉退伍軍人、刑滿釋放人員和五保供養人員等特殊群體的參保問題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和完善。會議要求,有關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扎實推進我市的新農保試點工作,確保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讓老百姓真正得到實惠;要認真分析和研究試點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及時總結經驗,加快推進;要利用試點先行先試,為推進全省新農保制度全覆蓋工作提供典型和示范。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鄉鎮國有(集體)資產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會議認為,出臺《意見》對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我市鄉鎮國有(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規范鄉鎮國有(集體)資產轉讓行為,維護鄉鎮國有(集體)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意見》明確,縣(區)鄉鎮兩級財政部門是鄉鎮國有(集體)資產的監管主體,負有對鄉鎮國有(集體)資產進行監督管理,保證資產安全,維護資產權益的重大責任。同時,鄉鎮行政事業單位和鄉鎮企業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國有(集體)資產產權登記手續,資產的轉讓、評估和交易均依照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會議要求,各縣(區)要盡快建立健全鄉鎮國有(集體)資產管理的各項制度,進一步明確權責,強化管理,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切實加強監管,保證鄉鎮國有(集體)資產安全。
會議還研究決定在全市立即啟動節能預警調控一級應急響應等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