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制度 提高政府效能
昨日上午,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吉主持召開十二屆9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新修訂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等事項。
新修訂的《規則》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而制定,對市政府工作指導思想和準則、組成人員職責、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堅持依法行政、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推進政務公開、健全監督制度、會議制度、公文審批、工作紀律、廉政和作風建設等方面作出規定,共11章66條。
會議強調,《規則》的修訂對進一步促進市政府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要規范公文審批,嚴格遵循行文規則和程序,準確選用公文文種,使用行文格式,不斷提升公文辦理質量。要樹立整體政府理念,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少一些“文來文往”征求意見,多一些“面對面”交流互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辦事效率。要力戒形式主義,強化督查抓落實,對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重點工作推進、領導交辦事項等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全面提升政府各部門的執行力。
會議審議通過了《調整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73元調整至185元。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府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