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
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掛牌整治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辦函〔2024〕1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惠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掛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惠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掛牌整治工作
實施方案
為切實解決我市2023年以來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部分地區事故風險較高、道路安全隱患突出、重點車輛隱患存量較多、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國省道秩序管理不到位、摩電治理不到位、重點違法整治不到位等問題,結合全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部署,全力守護交通生命線、群眾平安路,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發勢頭,確保如期順利摘牌,根據省道安辦《關于掛牌整治惠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的通知》(粵道安辦〔2024〕16號)有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任務目標
通過開展為期12個月的掛牌整治,補齊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短板,努力實現交通事故明顯下降、安全隱患明顯減少、通行秩序明顯好轉、管控效能明顯提升的總體目標。
(一)交通事故明顯下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其中博羅縣、惠城區、惠陽區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3%以上,營運車輛交通責任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全市涉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安全隱患明顯減少。完成“2.8”“12.1”等較大事故發生路段,404處無中心隔離、無機非隔離的“雙無”路段和73處傷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多發路口路段隱患治理,近3年發生亡人交通事故較多的路側險要路段和中央隔離設施缺失路段要全部落實防護隔離設施,夜間事故多發路段主動發光設施應上盡上,路燈應亮盡亮,長下坡路段限速標志和減速帶應設盡設,正面相撞交通事故多發的雙向四車道路段中央隔離應隔盡隔、掉頭口能封盡封,流量較大、碰撞事故高發的路段特別是國省道中心鎮街路段機非隔離設施應設盡設。“兩客一危一重貨一面”檢驗率、報廢率、違法處理率以及重點駕駛人審驗率、換證率、滿分學習率均保持在全省前五名。
(三)通行秩序明顯好轉。國省道4類(大車超速、貨車超載、違法載人、超員)、高速公路5類(逆行、倒車、超員、貨車超載、大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摩電5類(無牌無證、超員載客、不戴頭盔、逆向行駛、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酒醉駕等交通違法查處量同比上升10%以上,全市摩電頭盔佩戴率達70%以上。
(四)管控效能明顯提升。全市農村地區一、二級勸導站100%落實智慧勸導站(點)建設,農村地區行政村至少完成1處智慧勸導站(點)建設。高速公路主線(隧道除外)每公里至少設置1路視頻監控,急彎陡坡等高風險路段視頻全覆蓋;近三年發生亡人事故路段和急彎陡坡等高風險路段要落實事件自檢系統全覆蓋,高速公路隧道、服務區入口、高接高互通、重要景區出口、大流量易擁堵路段等5類重點路段落實“大喇叭”安裝全覆蓋。
二、工作措施和任務分工
以下任務,排第一位的是牽頭部門,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抓落實,各項任務均需各縣、區政府落實,不再逐項列出。
(一)聚焦構建綜合治理格局全力攻堅推進
1.高位部署推進。掛牌整治期間,市政府、各縣(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第一召集人,各單位成員調整為主要負責人,強化組織領導,高位推動掛牌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市、縣(區)兩級道安辦〕
2.明確任務分工。各縣(區),市直各責任單位要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任務清單、職責分工和完成時限,落實綜合治理措施、責任人員和經費保障。(市公安局,市直各責任單位)
3.建立工作專班。市道安辦、各縣(區)道安辦應建立工作專班,抽調公安、交通運輸、公路、城管、教育等部門人員集中辦公,負責統籌、組織、推動、指導、協調掛牌整治具體工作。〔市公安局,市、縣(區)兩級道安辦〕
4.突出重點地區掛牌整治。市道安辦要組織對博羅縣進行為期1年的掛牌整治。各縣(區)道安辦要梳理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突出的鎮(街),報請縣、區政府同意后實施掛牌整治。〔市公安局,市、縣(區)兩級道安辦〕
5.開展專項督辦。要將掛牌整治工作列入市、縣(區)重點督辦事項,市、縣(區)道安辦要組織對掛牌整治工作實行每周一督導、每月一通報、每季度一考評,切實推動各項整治措施落地落實。〔市公安局,市、縣(區)兩級道安辦〕
(二)聚焦重點駕駛人和車輛隱患全力攻堅清理
6.持續開展源頭隱患“動態清零”。定期分析重點車輛和駕駛人存量隱患,落實源頭隱患清零制度。市道安辦每日通報各縣(區)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隱患“動態清零”情況,各相關單位落實監管責任,督促行業領域重點車輛運輸企業落實源頭隱患清零,確保“兩客一危一重貨一校一面”檢驗率、報廢率、違法處理率以及重點駕駛人審驗率、換證率、滿分學習率均保持在全省前五名。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在2024年底前,對已完成“營轉非”的37輛大客車加快抓好清理銷號閉環管理,并加強日常監管,及時查處非法營運。(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教育局、城管執法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7.防范客貨運駕駛人不安全駕駛行為。持續推動本市籍“兩客一危一重貨”重點車輛全面安裝智能視頻監控裝置,及時預警、糾正超速、疲勞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人為干擾、屏蔽信號等交通違法行為。對監控數據證實駕駛人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進行處罰。(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8.建立重點駕駛人風險評價機制。推動客貨運、校車等重點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和事故信息共享,建立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重點駕駛人風險評價機制,引導行業單位做好駕駛員聘用和教育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教育局)
9.常態推進失駕禁駕人員清查。通過技術手段,常態摸排分析失駕禁駕人員駕駛機動車違法線索,及時開展精準清查。(市公安局)
10.加強旅游客運風險防范。持續推行旅行社用車“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應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車輛、未持有效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未安裝智能視頻裝置的車輛、未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車輛、未簽訂包車合同的車輛),引導旅行社行業協會、導游協會等社會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對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旅行社企業和從業人員,依法納入誠信經營的“黑名單”,通過信用分級分類加強重點監管、精準監管,推動失信聯合懲戒。(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交通運輸局)
11.加強省際客運風險防范。依托“兩客一危一重”車輛智能監管系統等平臺手段,加強對班線客車的實時精準監管,督促指導相關客運站場與企業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把牢長途客運班線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關。(市交通運輸局)
12.加強網約車、拼車非法營運風險防范。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完善交通運輸、公安、網約車行業平臺等部門單位信息共享機制和市級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探索通過平臺實現對網約車駕駛人疲勞駕駛、非法營運等重點違法行為的動態監管,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切實承擔承運人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營運車輛、駕駛員管理及培訓教育制度,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明確平臺企業與駕駛員的法律關系,不得以任何名義從事非法營運活動。公安部門要定期核查網約車駕駛人背景信息、車輛違法、事故情況等,通報交通運輸和行業平臺公司,督促加強對網約車駕駛人的教育管理。對在營運過程中造成人員死亡的網約車事故,延伸倒查平臺公司履行承運人主體責任情況。(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13.加強危運車風險防范。扎實開展危險貨物運輸交通安全協同監管試點工作,建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監管系統,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應用;開展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及其駕駛人員安全生產狀態評價和分級管理,完善部門間的監管信息流轉閉環,構建運輸車輛常備通行線路圖,創新激勵約束措施,依法核發限行區域通行許可;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事故的救援聯動機制,確保應急處突高效有序,不斷提高突發交通事件應對能力;逐步形成應急、公安、交通運輸多部門常態長效協作機制,實現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全過程、全鏈條、可追溯的交通安全協同監管新模式,有效壓降運輸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切實消除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交通安全隱患,堅決防范涉及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重特大交通事故。(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
14.加強校車風險防范。全面清查校車使用許可、檢驗合格標志、安全設備配備等情況,全面清理、淘汰不符合國家校車標準但仍作為校車使用的載客汽車。全面排查校車是否存在逾期未報廢、逾期未檢驗和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問題,對排查出的問題實施“清零”。在農村中小學,以校為單位、以班為單元,常態化做好農村學生乘車需求摸底統計,增加合規校車接送學生,嚴防“黑校車”。(市教育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15.加強公交車風險防范。督促公交車運營企業對車輛及駕駛員全面實行“一日一排查、一日一教育”制度,對公交車駕駛人常態開展背景核查,及時化解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確保駕駛員遇有非法干擾和不法侵害時,能夠及時妥善應對處置,嚴防開“賭氣車”“冒險車”,確保公交車運行過程的安全。(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16.加強貨車超限超載風險防范。常態化嚴格治超,實行定點治超、流動治超、高速入口治超、非現場執法治超、貨運源頭治超、數據共享治超“六同步”,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制度。建立源頭治超信息監管系統,對重點貨運源頭實行24小時監管。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ETC及出入口稱重系統、非現場執法系統、GPS定位系統、公安卡口等進行數據分析,建立“一車一檔”專題庫,對有超載違法歷史、存在遮擋污損號牌、壓線過卡口、隨意安裝燈光等貨車開展常態分析研判,納入公安交管查緝布控系統開展路面攔截檢查。對查實違法線索的本市超載車輛和經常性在本市營運的超載貨運車輛要全力做到100%源頭查處;要持續加強發揮合成作戰優勢,深入研判涉及超載相關違法人員網上、網下活動關系,深挖案源,嚴厲打擊“看水”“內外勾結”等違法違紀行為。(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17.加強外地貨車風險防范。要建立外地貨車信息平臺,整合車輛違法、交通事故信息、貨運源頭單位信息和各職能部門執法查處數據,全面摸排長期在惠外地貨車底數,并根據車輛事故、違法等情況,定期對外地貨車風險隱患進行畫像分析,通報車輛源頭企業和車籍地相關職能部門,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切實提升外地貨車風險感知、管控實效。對交通違法、事故突出,長期處于高風險狀態的外地貨車,要納入公安交管查緝布控系統,經常性開展路面攔截檢查。要制定發布行業指導或建議,鼓勵行業單位選擇具有良好安全記錄的車輛運營商。(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管理局、城管執法局)
18.加強“泥頭車”風險防范。密切掌握轄區范圍內“泥頭車”的數量、狀態等情況,建立健全基礎臺賬。推動所有“泥頭車”輛全部安裝使用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和駕駛盲區預警系統,加裝車身擋護板,有效減少車輛在轉彎、倒車時的安全隱患和降低行人卷入車輪事故。各職能部門要加強渣土運輸行業領域監管,禁止向沒有蓋板的車輛和不符合規范的企業裝載渣土,將運輸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情況納入渣土運輸市場準入條件,對交通違法、事故突出的,依法實行禁運措施,嚴格限制企業參與渣土運輸招投標。各相關部門依職責嚴查“泥頭車”超載、超速、闖紅燈、無號牌或故意遮擋污損號牌、非法改裝、遺灑飄散載運物、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未采取密閉運輸、未配備衛星定位裝置等違法行為。(市城管執法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19.加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風險防范。力爭2024年推動出臺惠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或規章,將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等行為納入行政處罰范圍,為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提供法律依據。持續推進落實“摩電十條”措施,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管,堅決查處非法銷售、非法改裝違標電動車行為,發生摩電亡人事故的,延伸調查銷售門店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加強快遞、外賣、環衛、學生等群體摩電使用管理工作,確保日常監管到位。嚴禁加油站、維修企業(門店)為無牌證車輛提供加油和維修服務。要在主干路或摩電通行量大的道路,設置連續的非機動車道或機非隔離設施。要依托視頻圖像感知技術,提升對摩電車輛不戴頭盔、闖紅燈、逆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行為精準宣傳勸導能力。(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執法局、能源和重點項目局、郵政管理局、教育局、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公路事務中心、市容環境衛生事務中心)
(三)聚焦重點道路安全隱患全力攻堅整改
20.推進“四級督辦”路段治理。各地要結合2023年度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數據和日常掌握情況,排查梳理2024年度重點治理的事故多發、隱患突出的路口路段,統一納入部、省、市、縣四級督辦,并保障資金投入,確保6月底前完成60%、9月底前完成80%、11月底前完成100%。(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公路事務中心、市政園林事務中心)
21.落實重點道路隱患治理。完成2023年“2.8”“12.1”等較大交通事故隱患路段,404處無中心隔離、無機非隔離的“雙無”路段(其中惠城江南11處、惠城江北4處、惠城江東31處、惠陽42處、惠東40處、博羅129處、龍門116處、大亞灣4處、仲愷27處)和73處傷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多發路口路段(其中惠陽7處、惠東6處、博羅32處、龍門16處、長深高速3處、武深高速4處、甬莞高速2處、沈海高速1處、廣惠高速1處、廣河高速1處)的核查及隱患治理工作。對近3年發生亡人交通事故較多的路側險要路段和中央隔離設施缺失路段,落實防護隔離設施。(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事務中心、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公安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22.強化事故路段隱患排查治理。各地要嚴格落實亡人交通事故黨政領導到場和深度調查工作機制,按照“每發生一起事故,限期消除一類隱患”的工作要求,對轄區發生的亡人交通事故特別是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開展復盤倒查,圍繞非機動車道、中央隔離護欄、路側防護設施、道路開口、燈光照明、電警設置、標志標線、減速帶、爆閃燈等9個要素,常態開展道路隱患排查治理。要推動夜間事故多發路段主動發光設施應上盡上,路燈應亮盡亮,長下坡路段限速標志和減速帶應設盡設,正面相撞交通事故多發的雙向四車道路段中央隔離應隔盡隔、掉頭口能封盡封,流量較大、碰撞事故高發的路段特別是國省道中心鎮街路段機非隔離設施應設盡設。公安部門要充分依托可視化指揮調度平臺,拓展“柵格”功能運用,常態開展事故多發路段警情、事故等信息采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風險“柵格”分析預警機制。(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公路事務中心、市政園林事務中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23.全面推進“亮路行動”。要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進“亮路行動”,常態排查路燈照明隱患,推動全面完善道路照明設施,缺少的要及時增加,損壞的要及時修復,并根據季節情況科學調整開關燈時間。要加強重點隱患路段照明設施建設,確保夜間道路照明充足。市級、縣(區)級和鎮街管理的路面照明設施,必須確保夜間時段交通安全照明需要,堅決杜絕因為經費等原因在不該關燈的時段關閉照明設施或降低照明亮度,導致駕駛視界不良造成交通事故。(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公路事務中心、公安局)
(四)聚焦國省道安全防護水平全力攻堅提升
24.實施國省道隱患“清單化”治理。嚴格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國省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全市國省道開展全面排查摸底,制定2024年度“5類突出安全隱患點段治理”任務清單、“穿城鎮路段品質提升”任務清單、“平交路口改造升級”任務清單,確保202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事務中心、公安局)
25.提升穿城鎮路段交通安全品質。參照城市道路標準,科學調整和歸并中央分隔帶開口及路側出入口設置,解決開口過多等導致的風險隱患。綜合采取增設輔道、中央分隔、機動車非機動車分隔、行人過街、警示提示標志、路燈照明等設施,清理占路集市、攤點,整理優化路側空間,切實改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通行條件。(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事務中心、公安局、城管執法局、市場監管局)
26.全面改造升級平交路口。實施國省道沿線平交路口視距、路權、交通組織、基礎設施“四項改造”。即:清理通視三角區具備移除條件的障礙物,確保路口視線通透、視距足夠;明確并合理分配交叉路權,完善路權設施設置;優化進出口交通組織和道路渠化,科學設置左、右轉彎、調頭專用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分隔,條件具備的路口實施“微小改造工程”,改善線形、調整平面交叉角度,規范車輛行駛軌跡,減少或分離交通沖突點,縮小沖突區域;規范、齊全設置標志、標線及渠化設施,及時維護更新“平安村口”相關設施。對流量較大、碰撞事故高發的路口,要做到交通信號燈應建盡建,有條件的路口要安裝夜間照明設備。(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事務中心、公安局)
27.限期治理事故多發路段。每月滾動排查,制定“事故多發路段三必上、五必上整改”任務清單,逐一明確治理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完成時限、經費來源。對近三年發生過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雙向四車道路段,自排查確認之日起,力爭半年內增設中央隔離設施。對近三年發生過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數累計超過5人的平交路口,力爭半年內完成增設完善警告標志、道路標線、減速帶、警示樁、交通信號燈(含閃光警告信號燈)“五必上”治理。對沖出路面翻墜交通事故導致死亡人數超過3人的路側險要路段,力爭半年內完成增設完善警告標志、減速帶、路側護欄“三必上”治理。(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公路事務中心)
28.加強國省道安全防控體系建設。要將國省道作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四個一”建設重點環節,加強各要素資源保障,優化支出結構,2024年年底前,公安部門要推動國省道市、縣際交警執法站和國省道沿線所有交警中隊,100%按照標準完善數字警務室建設,實現研判分析、視頻巡查、精準打擊常態化、精細化,大力提升國省道交通安全執法管控效能。要進一步規范國省道公安交警勤務運作機制,開展全市國省道沿線26個重點交警中隊聯勤聯動,最大限度提高國省道重點路段、重點時段見警率、管事率和現場執法率。(市公安局)
(五)聚焦高速公路“五快機制”全力攻堅完善
29.加密高速公路視頻監控。高速公路主線平直路段監控視頻(隧道除外)要達到至少每公里1路,急彎陡坡等高風險路段無盲區。在2024年年底前推動完成86路視頻監控補點建設。(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30.推廣自檢系統建設運用。在近三年發生亡人事故路段全部安裝異常事件自檢設備,急彎陡坡、無路肩高架、改擴建路段、流量較大互通或收費站道口、大型貨車占比高而路肩寬度無法滿足停放等5類高風險路段要落實異常事件自檢系統全覆蓋。在2024年年底前推動完成193套自檢系統建設。(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31.完善匝道出口安防設施。通過優化匝道出口標志標線、增加提示標牌、安裝頻閃燈、強化導航提示,以及在流量大、事故多發的匝道出口安裝聲光預警設備等方式,加強匝道出口安全防護。在2024年年底前推動完成41套聲光預警設備建設。(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32.推進高音喇叭安裝。2024年6月底前,要推動完成137套“大喇叭”安裝,實現全市轄區除臨近居民密集住宅區的高速公路隧道、服務區入口、高接高互通、重要景區出口、大流量易擁堵路段等5類重點路段全部安裝“大喇叭”,對發現的停車、倒車、逆行等違法行為進行快速干預。(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六)聚焦農村地區交通安全風險全力攻堅治理
33.提高農村公路安全防護水平。要充分依托“百千萬工程”,持續推進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以通行客運班線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村道以及急彎陡坡、臨水臨崖路段為重點優先實施。開展“平安村口”提升工程,按輕重緩急推進“平安村口”建設向縣鄉道延伸,逐步提高覆蓋率,落實日常管養維護,確保長效使用。深化農村地區“千燈萬帶”示范工程,針對交通事故易發多發的平交路口、險要路段實施“三必上”(路側險要路段完善警告標志、減速帶、路側護欄)“五必上”(平交路口完善警告標志、交通標線、減速帶、警示樁、信號燈)安全改造。全面排查整治馬路農貿市場、占道擺攤安全隱患。(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事務中心、公安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執法局)
34.統籌做好農村交通運輸安全出行保障。優化農村地區道路客運組織,督促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優化運力配置,建立季節性客運班線、預約響應等模式,構建供需匹配、組織靈活、模式多樣的農村客運供給體系,最大程度滿足農村群眾群體性、潮汐性出行需求。要加大農村地區校車服務供給,發展專用校車或校園定制公交,切實滿足農村地區學生上下學、寄宿制學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車需求。要健全完善農村客運班線通行條件聯合審核制度,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評估,對不滿足農村客運班線安全通行要求的,在道路隱患整改到位前及時采取調整通行線路或臨時停運等措施,確保運行安全。(市交通運輸局和教育局)
35.加強農村智慧勸導站建設。各地要嚴格按照市道安辦《關于推進全市農村地區智慧勸導站(點)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實推進農村地區智慧勸導站(點)建設,通過安裝智慧小視頻,利用AI視頻、音視聯動等技術對勸導站進行智能化升級改造,實現全天候的現場勸導和事后精準查糾。確保今年3月底前,全市一、二級勸導站要全部完成改造建設;5月底前,全市國省道沿線村莊要全部完成改造建設;6月底前,全市所有行政村至少完成1處建設。(市公安局)
36.持續推進農用車輛“四個100%”管理。要對在農用車開展常態排查清理,全面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切實做到“四個100%”,即:100%全面排查摸底、100%清理無牌無證農用車、對合法農用車100%建立安全檔案并確保檢驗審驗合格、100%張貼明顯反光標志強化“車輛亮尾”。(市公安局和農業農村局)
37.持續做好農村集中用工場所排查宣防。對轄區廠區工地、農場果園茶園、養殖場等重點場所開展常態“上門檢查”,摸清務工人員數量、往返交通工具、路線等底數情況,研判分析轄區農村群眾就地打工出行規律特點,與重點企業負責人、重點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強化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和“有牌證、限兩人、戴頭盔、靠右行”“嚴禁非法載客、嚴禁農用車載客、嚴禁超員載客”等宣傳工作,推動提升農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
(七)聚焦重點企業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攻堅整治
38.加強重點運輸企業動態監管。充分發揮“兩客一危一重”車輛智能監管系統作用,對全市“兩客一危一重貨”實施動態監管,每月對轄區內重型貨物道路運輸企業的車輛動態監督管理情況進行考核和通報,加強車輛動態監控違規信息閉環處理工作,壓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
39.推進運輸企業信息化管理應用。指導督促行業領域運輸企業完成企業信息備案,推動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運輸企業信息備案注冊率達到100%;每日通報清理企業名下車輛和駕駛人源頭隱患,每月對全市重點運輸企業開展“企業畫像”,每季度評定“十大高風險”企業,對被標注為“高風險”道路運輸企業開展約談督促整改,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行政處罰,確保被系統標注為“高危”的運輸企業底數大幅減少。(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
40.強化事故倒查追責。對涉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重點運輸企業嚴格落實“八個一”措施(即“組織一輪聯合大檢查大整治行動、召開一次聯合約談會、開展一次事故深度調查、制定一套專項整改方案、簽訂一份責任承諾書、召開一次專題會議、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上報一份整改落實報告”等“八個一”措施),嚴格按照要求對涉營運車輛交通事故開展復盤調查和深度調查,依法追究相關單位、企業、管理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全力壓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確保營運車輛交通責任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
(八)聚焦交通事故救援機制全力攻堅保障
41.深化運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警保醫”聯動機制。推動落實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化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聯動機制的通知》各項措施,深化運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警保醫”聯動機制,暢通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綠色通道”,推動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水平。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定期對各級120急救網絡醫院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情況開展檢查、評估、通報。(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惠州監管分局)
42.強化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救治培訓演練。要做足救護應急預案,加強救護車輛、裝備配備,加強120急救調度和急診急救培訓和演練,強化院前院內銜接,縮短傷者等待時間,盡最大努力降低致死、致殘率,提高救治成功率。(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43.加強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充分發揮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作用,加強醫療機構與公安部門、救助基金管理機構的溝通聯系,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救治、消極救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惠州監管分局,市財政局、衛生健康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
(九)聚焦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全力攻堅打擊
44.加強摩電重點交通違法整治。認真分析研判轄區摩電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規律特點,常態化推進摩電整治工作,每周至少開展1次多警種、多部門聯合摩電交通秩序整治統一行動,每半個月至少開展1次聯合統一整治行動,嚴查無牌無證、超員載客、不戴頭盔、逆向行駛、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等5類涉摩電嚴重違法行為。掛牌整治期間,全市摩電5類重點違法行為查處量同比上升10%以上,摩電戴頭盔率達70%以上。(市公安局)
45.加強國省道重點交通違法整治。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常態開展國省道“一路多方”交通秩序大整治,嚴查“三超一疲勞”、涉牌涉證、酒駕醉駕、貨車違法載人、城市工程車違法以及校車、農機車輛違法上路等易肇事肇禍交通違法行為。掛牌整治期間,全市國省道大車超速、貨車超載、違法載人、超員等4類重點違法行為查處量同比上升10%以上。(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教育局、農業農村局、城管執法局)
46.加強高速公路重點交通違法整治。扎實推進高速公路“暢安2024”專項整治行動,加強高速公路路面管控。掛牌整治期間,全市高速公路逆行、倒車、超員、貨車超載、大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5類重點違法行為查處量同比要上升10%以上。(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
47.加強酒駕醉駕違法整治。按照“每天有行動、每天有戰果”的要求,常態開展整治行動,始終保持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高壓嚴打態勢。督促重點運輸企業將預防酒駕宣傳考核納入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考核。指導市政建筑工地嚴把出場關口,嚴禁酒后駕駛。發動餐飲服務、娛樂場所工作人員和停車場保安、管理員、收費員勸阻、舉報酒駕行為。在門店出入口、餐桌、收銀臺、停車場等醒目位置擺放“酒后不開車”宣傳物品。掛牌整治期間,全市酒醉駕違法查處量同比要上升10%以上。(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十)聚焦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全力攻堅突破
48.大力開展“文明出行 從我做起”倡導活動。各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倡導“文明出行 從我做起”,帶頭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志愿活動,自覺做到文明出行。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在本單位大院門口擺放嚴禁無牌無證、未佩戴安全頭盔車輛入內告示牌,督促門口安保人員落實勸導責任,對于無牌無證、未佩戴頭盔、超員載人等違法行為進行勸導提醒。要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監管責任,督促下屬部門或主管領域企事業單位在辦公場所門口設置嚴禁無牌無證、未佩戴安全頭盔車輛入內告示牌,落實勸導教育。特別是摩電流量大的企業、商圈、學校、培訓機構、醫院、居民小區等,務必要加強摩電內部管理,嚴格遵守“有牌證、限兩人、戴頭盔、靠右行”等交通安全規則。(市公安局,市各有關單位)
49.深入推進“身邊案警示身邊人”行動。各地要定期將轄區典型案例制作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推動各相關部門在各媒體以及各景區景點、酒吧、工業園區、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農村地區等重點場所播放,強化事故和違法震懾作用。各級公安機關要強化新型大眾媒介傳播渠道運用和宣傳引導能力建設,推進“惠小警”進微信群,加強交通安全精準安全和交管業務精準服務。各鄉鎮(街道)要通過村居工作群將轄區事故情況和警示視頻進行宣傳教育,并落實摩電交通違法行為勸導教育“五選一”機制,加強重點時段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行為勸導查糾,以身邊人、身邊事為案例的滴灌式教育,加強農村地區“一老一小”群體出行安全常識普及教育。郵政管理、環衛、公安交管等部門要及時將涉郵政快遞、環衛保潔、外賣車輛事故通報相關企業,督促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并針對多次事故人員建立“行業清退”和“行業禁入”機制。各單位要依據各自職責和管轄范圍,發揮“兩微一抖”等新媒體力量,廣泛普及防御性駕駛理念,提升駕駛人在應對突發情況的安全避險能力。住建部門要推動在居民區、商圈、廠企、寫字樓等安裝有顯示屏的電梯,常態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傳片。(市公安局、市委宣傳部,市交通運輸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教育局、郵政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50.切實提升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實效。各地要結合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計劃,定期制作適合學生的交通安全常識、典型事故案例等宣傳內容,組織對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積極營造“警手拉大手,大手拉小手”的校園交通安全宣傳的濃厚氛圍。要常態化開展校園“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督促師生、家長使用合格上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嚴格遵守“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時教育勸阻未滿16周歲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及未滿12周歲學生騎自行車行為,及時發現舉報學生乘坐“三輪車”“面包車”等非法機動車輛上下學等問題。凡發生涉及學生、兒童的交通事故,要實現宣傳警示內容從“公安交警部門—教育部門—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班級(家委會)—家庭”的路徑順暢,確保覆蓋全體學生和幼兒家庭。凡發生涉學生亡人交通事故,要依法從嚴倒查學校道路交通宣傳教育工作落實情況。(市教育局、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清當前嚴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統籌安全與發展的關系,牢固樹立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守穩守牢交通安全防線。
(二)進一步增強工作合力。各級各部門要齊抓共管,對多個部門負責的綜合治理任務,要加強研商、聯合推進。建立健全共建共享共治和聯合執法、線索移交、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大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形成強大執法合力。
(三)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各級各部門要對照自身職責,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任務清單,細化職責分工,明確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工作要求、工作時限等,實行掛圖作戰,清單式管理、銷號制落實,推動工作落地見效。
(四)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掛牌整治期間,市、縣(區)兩級道安辦專班要采取日常督查與明察暗訪相結合、例行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每周以“四不兩直”方式對各縣(區),鎮(街)和各成員單位開展工作督促和業務指導,每月通報情況。
(五)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對督查發現因工作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推動不到位等,導致交通安全形勢嚴峻的,市道安辦要提請相關單位開展調查,嚴肅倒查追責。市道安辦要把落實掛牌整治事項列入平安建設和安全生產考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范疇,細化考評細則,嚴格責任追究,倒逼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
(六)進一步強化信息報送。各地、各責任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掌握本地區、本單位工作情況,每天、每周、每月動態監測掌握各項任務指標的進度,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市道安辦。同時,要認真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形成工作亮點,及時推送市道安辦。市道安辦要建立“周點評、月通報、季考核”工作機制,全面加強整治工作的情況掌握、分析研判和指導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