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關單位,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節能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更好推進全省節能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能源局聯合印發了《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評選表彰廣東省節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下稱《通知》),組織開展全省范圍內的節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現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工作實際,明確有關要求,請一并組織落實。
一、關于參加評選的條件。全市范圍內符合《通知》評選要求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節能相關工作的集體和個人。市直各單位、各縣(區)節能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單位節能工作成效,組織申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并積極發動本行業、本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參與評選。
二、關于表彰和推薦對象名額。此次評選周期內,省分配我市受表彰的名額為節能先進集體1個、先進個人3人。按照《通知》明確,我市初審推薦對象名額可按分配推薦名額的2倍上報,即節能先進集體2個、先進個人6人。
三、關于初審工作流程。為公平公正做好評選初審工作,按《通知》要求,評選工作按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節能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申報單位和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節能主管部門聯合成立市評選工作小組,負責對市直部門申報材料,以及各縣(區)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向省報送。
四、關于申報時間要求。各單位評選材料請于1月12日前報送至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電力和節能監督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評選表彰廣東省節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粵人社函〔2022〕391號)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
2022年12月30日